我拿出打火機,看了看周圍,這時天公作美,大風吹來不少樹枝,落在土坑裡。我的腳脖子被抓住,匍匐在地,用手將那些樹枝收集起來,放在那隻白森森的大手上。
“老子燒死你!!”
將木柴堆積起來後,我毫不猶豫地用打火機點燃。
很快,伴隨著噼裡啪啦的木柴炸裂聲,一堆篝火熊熊燃燒起來。
不知道為什麼,我竟有幾分興奮,彷彿一個小孩用鞭炮去炸牛屎一樣。
“媽的!老子看你還放不放手!”
片刻之後,我便聞到了肉香味!
我承認我餓了!
於是,我低下頭,用一根木棍在篝火裡扒拉了一下。果然,那隻手臂被我烤得外焦裡嫩,就跟烤豬蹄子似的,看上去十分誘人。
我咕嘟嚥了咽口水,心裡想著,這大地之手,應該不是人類吧?
不生不滅,不悲不喜,應該不是人類。
再說,也沒有人見過這麼大的手啊?如果我再繼續往下挖,估計這隻手臂還會更大,更長,到時候,這傢伙比一座山還高,這他喵還是人類嗎?
“不是人類,是不是就意味著,我可以吃它?”
當這個念頭浮現在腦海,我馬上行動,拿著冷玉留給我的水果刀,對著大手開始切割起來。很快,我就切了一大堆“大地之手”的肉,一片片品嚐起來。
這味道十分正宗,感覺和張家文的烤雞差不多。
甚至肉質,比烤雞還嫩!
我就這樣,吃飽喝足便睡了。一覺醒來,烈日當空,他大爺的!
我直接被曬醒。
森林被焚燒過後,到處都是光禿禿的樹幹,連個遮風避雨的地方都沒有。
無奈,我只好用驚雷掌,在土坑的側壁,轟出一個洞,然後爬進去,只留一雙腳和那隻大手在外面。
我忍不住瞟了一眼大手,驚訝地發現,昨天被我吃掉的部分已經長出來了。
“媽的!怎麼搞?”
我眨了眨眼睛,忽然感覺很頭痛。不過,心裡多少有些安慰。
至少以後不怕被餓死。
而且這大地之手,吃下去還有不少功效。
首先我發現,自己一整天沒有半點尿意,也就是說,身體完全能夠把這東西消化,不留半點殘渣,所以,無論吃多少,都不需要拉粑粑。
這就為我解決了上廁所的問題,要不然,這方寸之地,會把自己燻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