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我們就要結婚了。我現在,很幸福。”
昏暗裡,江隨終於看見她,在說這句話時,面龐都柔軟起來,真心實意地,無聲彎了彎唇。
“至於你曾經的承諾,也沒有再履行的必要。因為我們的婚宴,並不準備邀請你。”
“還有,”林鳶看著他,冷靜而平淡地告訴他,
“我其實早就不喜歡你了。”
林鳶利落地轉身,開門進了屋,身後的聲控燈,似乎終於在關門時亮了起來。
她換鞋,進臥室,沒開燈,坐在安靜的床沿邊。
為了不擾民,竟就連罵他,都不能暢快淋漓。
就像她這場暗戀一樣憋屈、窒息。
林鳶閉眼,狠狠抹了把臉,藉著窗外的路燈,拿了幹淨的換洗衣服。
浴室裡響起嗡隆隆的水聲。
林鳶站在花灑下,讓溫燙的熱水,盡可能地,包裹住她微微顫抖的頭發、眼睛、嘴唇、身體。
曾經她一開始以為,悄悄喜歡上江隨這件事,是這個世界上最美好的事情。
彷彿撿到顆漂亮的寶石,揣在口袋,除了自己,沒有任何人知道這個秘密。
時不時可以看看它、觸碰它,那樣愉悅,那樣充滿期待。
可後來才明白,那份愉悅是建立在,期待和他有明天、有將來,而他也終將有所回饋的基礎上。
所以越到後來,那點期待落了空,她開始發現她所有的情緒,都會被那個人的只言片語、細微神情,甚至一個無意義的動作牽著走。
她開始戰戰兢兢,開始小心翼翼,開始患得患失。
開始將那份喜歡壓抑在心底,剋制在喉嚨裡。而她也不得不接受,江隨並不喜歡自己的事實。
於是她安慰自己,其實那顆寶石帶來的快樂,本來就不屬於她,還回去,也是應該的。
可原來,那顆寶石的主人,早發現了她偷藏的證據。
甚至或許,那就是他扔在路邊,隨意等人上勾的無聊把戲。
就像江隨養在玻璃缸裡觀察的螞蟻。
藏著顆自以為珍寶的碎礫,卻被他透過透明玻璃,看著她將其視若珍寶、東躲西藏,又偷偷期待,反複表演拙劣的,口是心非的鬧劇。
林鳶閉著眼,輕輕低頭,將臉埋在掌心裡。顫著肩線,在熱汽與水聲裡笑起來。
她甚至……寧願他是真的從來沒喜歡過她。
那樣,她就永遠可以是那個外人以為的,驕傲的林鳶。
而不用像此刻,她都不知道是該問江隨,還是問問自己。
林鳶。
人怎麼可以,活成這種笑話。
李想到酒吧的時候,江隨面前的威士忌瓶,已經空了一半。
樓下音樂低吟,他沒好氣地瞟了眼沙發上神色不明,深更半夜獨自買醉的男人:“喲,今天想起你還有個兄弟了?我還以為我在港城陪的那個,拉回北城就火化了呢。”
江隨手裡還握著半杯酒,面色平靜地看著他。
騰一下靠進他側手沙發裡,李想掃了圈,隨口問:“不會就叫了我吧?”
仰頭將杯子裡剩餘的灼辣酒液灌進喉管,放下酒杯,江隨抬眼問他:“是你叫龐浩然,不要告訴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