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把證領了吧 怕我對我丈夫圖謀不軌……
陳蘊舟的語氣很平靜,彷彿只是隨口一問。
但話說出口的瞬間,手指卻微微蜷起,藏在身側的手背青筋繃起,連指尖也泛起一絲不易察覺的僵硬。
他看向姜萊的目光依舊淡然,可只有他自己才知曉平靜海面下翻湧的暗流。
姜萊沒有立刻回答,可能是酒精的緣故,大腦有些生鏽,要好半天才能理解陳蘊舟話裡的含義。
女人短暫的沉默讓陳蘊舟的眉頭幾不可察地皺了下,嘴角微微抿起,像是在強迫自己維持情緒的冷靜。
“當然作數。”姜萊掂量了下手中資料夾的重量,裡面應該有厚厚一沓,“辛苦你了,用心做了這些。”
她這時才知道,原來昨晚幾乎整宿沒睡的不止有自己,陳蘊舟能在一晚上擬定完這份協議,肯定下了不少功夫。
陳蘊舟聽到姜萊的回答後呼吸一滯,表面上卻只低低應了一聲:“好。”
此時他心底驟然鬆了口氣,但同時又被某種更深的情緒攥得更緊。他閉了閉眼,唇角扯出一個極淺的弧度,卻不知是在自嘲,還是在勉強壓抑住內心的不安與期待。
一旁響起開啟牛皮資料夾時紙張和棉線摩擦的聲音,姜萊把其中的紙張拿出來,才發現檔案已經細心地修訂好了,而每一頁的末尾處都簽上了陳蘊舟的名字,字跡工整。
協議內容沒什麼問題,基本上都是保障兩人在婚姻中的權益,以及個人婚前財産的一系列分配。姜萊看過以後沒有異議。
直到她翻到最後,那頁紙上是關於兩人婚後的私生活方面的問題。
雖然兩人沒有感情基礎,但為了今後家庭的和諧,需要盡量了解和包容對方,這沒問題;
雙方在婚姻中不得婚內出軌,若有變動或想法需先告知對方以表尊重;
為了婚姻真實性,婚後兩人需要同居,可以分房,保證對方有足夠的私人空間;
由於婚姻特殊性,在婚後未經雙方允許的情況下不能有親密行為;
......
姜萊指著其中一條,問道:“婚後兩人盡量住在一起......住在誰家?你家還是我家?”
陳蘊舟神情認真:“可以住在我那,我那套房子在市中心,如果你需要通勤可能會更方便些,是一套室內面積五百左右的大平層。這套房産我在前面有說明,結婚以後會過戶給你,當做我們兩個人的婚房。”
姜萊搖搖頭道:“不用過戶給我,婚前財産你的是你的,我的是我的,還是要分清楚些。”
男人聽到這句話,沒有應聲。
過了幾秒後,才沉聲道:“其他的可以分清楚,但這套房子你收下。”
姜萊想了想,或許在一場婚姻中,男人買車買房很正常,這表示男方有足夠的能力給這個家庭一個好的生活條件。但他們這場婚姻本身就是一場沒有感情的形式婚姻,況且她從未想過去要別人的一分一毫,她家境不差,自身也有足夠的能力承擔自己的消費水平,所以她內心並不想要這套房子。
但陳蘊舟的語氣篤定,帶著不容置疑的意味,姜萊也不好再拒絕。
“好,我的職業是編劇,平時的工作時間更自由,既然你出了房子,那我就負責平時的生活支出。”姜萊道。
這次陳蘊舟沒有開口反駁。
接著,姜萊看到那條“未經對方允許不能有親密行為”的條款時,目光在紙面上稍微停頓了一瞬,然後輕笑出聲。她抬頭看向陳蘊舟,似笑非笑地問:“這也是你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