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晴怒而拂袖,出門的時候,她狠狠地踹了一下門,周銘波在她身後高聲喊道,“這門要是踢壞了,你可得照價賠償哦!”
這種不要臉的人,怎麼不去死呢?
姜晴有些氣昏了頭,等她冷靜下來,她覺得這樣做並不明智。現在烤雞店的名聲已經被周銘波搞臭了,她接下來要做的事情,不是跟周銘波死磕到底,而是應該想怎麼挽回聲譽。
唯一有效的辦法,就是警方發一則宣告,證明這件事與她無關。但警方是不會這麼做的,從來沒有這樣的先例,所以不會因為姜晴破例。
除了以上的辦法,剩下一個,就是讓真相大白,水落石出。
姜晴必須幫助警方破案,找出證據,證明周銘波是兇手,然後將其繩之以法,這樣才能徹底證明她是被人陷害的。
但周銘波怎麼可能會在案發現場留下證據,況且李金龍已經屍骨無存了,要想找到證據扳倒周銘波,絕對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就算再難,姜晴也得去做。
現在已經不單是為了幫李金龍伸張正義了,還有恢復自己的名譽,姜晴不得不做。
可要從哪裡入手,姜晴一點頭緒都沒有。
小琴和小梅看著烤雞店的生意一天不如一天,心裡著急,卻什麼也做不了。
姜晴知道,再這麼下去,烤雞店非得關門不可。她把小琴和小梅叫到櫃檯,跟她們說:“一會兒我付清你們這個月的工資,你們就離開這裡,另謀生路吧。”
“姐,你不開烤雞店了嗎?”小琴急道。
小梅不明白姜晴這話是什麼意思,問:“姐,是不是你擔心會連累我們?”
“不是你們想的那樣。”姜晴說,“你們應該也聽說了,有人誣陷我殺人,我得證明自己的清白,讓真兇繩之於法,否則的話,這烤雞店以後的生意,只會越來越艱難。”
“姐,到底是誰要陷害你呢,難道是周銘波?”小琴可沒忘記,周銘波三番兩次來店裡找茬。
姜晴沒打算把自己的想法告訴她們,小琴和小梅都是勤勞的女生,沒必要和她拴在一起。憑著她們勤勞的雙手,不管到了哪裡,至少養活自己是沒問題的。
雖然姜晴有錢,可以每個月給她們付工資。可一旦沒了生意,小琴和小梅也不好意思要她的錢。
這是小琴和小梅的善良之處,姜晴不想利用她們的善良,也不想讓她們難做。
有些事情,不必明說,大家心裡都很清楚。
小琴和小梅最終還是離開了,姜晴只說大家常聯絡,如果以後有機會,等這件事解決了,小琴和小梅要想回來的話,她無任歡迎。
離別的那天,三個人抱在一起,眼眶有些溼潤。大家在一起生活這麼久了,已經有了感情。姜晴從來沒跟小琴和小梅說過去的事情,待兩人就像自己的親妹妹一樣,而小琴和小梅也把她當親姐姐看待,所以三人的感情特別的好。
現在就要離別了,難免鼻子會酸,眼淚在眼眶打轉。
送走小琴和小梅後,姜晴就關了烤雞店,燒烤店都沒有開始裝修,就這麼結束了,姜晴覺得對不起李金龍的一番心意。
她一定會讓烤雞店再開起來的,這是她的心血,不能白白葬送。
姜晴去了小刀會,如果是小漁村誰最瞭解周銘波,這個人一定是常在。
常在和周銘波是死對頭,雙方長年處於敵對狀態,如果常在肯幫姜晴,那麼姜晴肯定很快就能讓事件水落石出。
只是姜晴找到常在的時候,常在接見了她,聽說了她的來意,並沒有立刻表態,而是態度平淡地問:“我為什麼要幫你?”
“周銘波是你的對頭,我們聯手除掉周銘波,對你來說,百利而無一害。”姜晴一臉正色地說道。
常在搖了搖頭,“我手底下那麼多兄弟都要吃飯,這件事牽連太廣,我要冒的風險太大,如果你不能給我一個更好的理由,恕我不能答應。”
姜晴在心裡暗罵,常在所謂的更好的理由,指的是什麼,當真她聽不出來嗎?
枉他曾經也是軍人,居然變得如此世俗,全然沒有了正義感,姜晴替常在感到悲哀。
但現實面前,姜晴也不聊虛的,直接說:“一百萬,讓你的人配合我,我們共享資訊,你意下如何?”
“至少這個數。”常在比了三根手指。
姜晴蹙眉,反問:“你覺得我有那麼多錢嗎?”
“上次你來找我的時候,我可能會認為你沒有,但從你一擲百萬之後,我覺得你有。”常在微笑。
姜晴咬牙。
這個不見兔子不撒鷹的老狐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