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至於滿堂賓客,在見證韓少卿身死後的十多秒,都完全沒有反應過來。
只是身體僵硬。
“殺人啦!”
不知誰驚呼。
驚起千層浪。
“你……你居然殺了韓大少!!!”
“快報警啊,天啦!!!”
滿堂社會名流,徹底炸了鍋。
怎麼會?
又怎麼敢!
這可是韓家大少,而不是什麼阿貓阿狗。
更別說,還是大庭廣眾,公然行兇!
便是剩下三大家族的代表人物,都嚇得不輕。
商場詭譎,政界齟齬,勾心鬥角,你死我活,那都是放在暗處。
哪有人敢一言不合,血濺五步?!
此人做派,是對這個世界所有規則,最直接的踐踏!
距離李昂不遠的林洛然、陳科、張東等昔年同學,完全被嚇到,呆若木鵝。
卓立大廳的李昂,跟他們記憶中的李昂,偏差實在太大。
現在的他,就像是九天之上的神祇,凡人於他如螻蟻。
所有人,都情緒失控。
唯有李昂,雲淡風輕。
他緩緩褪下手上的白手套,扔在韓少卿的屍體上。
又坐到椅子上,端起一杯紅酒,緩緩抿了一口。
接著眉頭微皺,放下酒杯,搖了搖頭。
眾人看著他,心裡害怕之餘,卻泛起一種古怪念頭。
這個男人,似乎做什麼事情——包括殺人——都從骨子裡散發著難以言喻的優雅。
他們當然不明白李昂殺死韓少卿後,為什麼會露出嫌棄表情。
也只有商紅葉、小高等天策府親衛才懂——
都督殺人如飲酒。
笑盡一杯酒,殺人鬧市中。
若酒不是什麼好酒,人也不是什麼值得親手殺的人。
自然——
會嫌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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