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廉姆斯先生沒有說話,快速地走到夫人身前,仔細檢查了下自己的孩子,隨後鬆了一口氣,這才回頭向fbi特工們開口道:
我不知道你們要查什麼?但是他是我的兒子,才11歲!
威廉姆斯先生的聲音很嚴肅,似乎是在告訴眾人,只要誰敢傷害他的兒子,他一定會拼命的。
特工先生也不知道該說什麼了。尼瑪,在全球轟動,總統關注的情況下,自己帶隊居然抓了個孩子。
這他嗎是什麼情況?
fbi們看看這,看看那,隨後全都望向了他們的頭,似乎在說:隊長,你他嗎快做安排啊。
嗯,嗯威廉姆斯先生,你們,要不我們先下樓再說!特工先生弱弱地建議道。
不怪這位特工先生這麼懦弱。因為這是美利堅合眾國,每個孩子頭上都有一尊超級無敵的大神罩著,那就是《未成年人渣,抱歉,打錯字了,是《未成年人保護法。
有一句話是這麼形容美國的:美國是兒童的天堂,成年人的戰場,老年人的墓場。
美國光是保護未成年人的法律就有幾十部,注意是部,不是條。別說是故意侵害兒童,哪怕是無意都會被判重罪。
而且別說是fbi侵害兒童,就是兒童的父母不小心傷害到兒童,都是重罪。
曾經有一個案例是這樣的:
一對華人留學生夫妻,妻子去上課,丈夫在家給孩子換尿布,結果兩次失手將孩子摔到浴缸裡。孩子一直哭,隨後丈夫將孩子帶到醫院檢查,發現骨折。
醫生立刻報警。
經過審理,法院判定孩子的父母沒有能力照顧孩子,就把孩子送往公共機構撫養,丈夫被判5年監禁。
這是父母啊,還不是什麼外人。
如果是遺棄孩子,那更嚴重,絕對不是中國這樣的什麼遺棄罪,而是一級謀殺!
聽到特工的建議,威廉姆斯先生向自己的夫人點了點頭,隨後兩個女人像護崽子一樣抱著艾克,向樓下走去。
待他們下樓後,特工走近電腦看了看,赫然看見:
長方形的電腦螢幕上,只有一個facebook正在執行著,上面有許許多多的對話,其中關鍵詞有‘愛麗絲姐姐’,‘西瓜弟弟’。
果然是他!
oh,yd!特工暗歎一聲,隨後透過耳麥向上司彙報:
sir,抓到‘西瓜’了!不過
不過什麼?馬上將他們帶出來,不要破壞現場!
他還是個孩子,而且有記者在,帶不動啊!特工無奈地道。
此話一出,耳麥裡立刻響起一聲聲的震驚聲。
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