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這裡成親的年齡,到那時她也才二十三四,正值韶華,享受生活才剛剛開始。
宋歡從梁大勇手裡接過阿弟,見到主家都還忙著,也不上前話別,只讓梁大勇帶句話給淚包少年後,就帶著阿弟趁著天色趕緊回家。
宋歡沒有打包什麼,回到家一邊跟傅淵之說吃席的情景,一邊就著傅淵之煮剩下的紅薯粥喝了起來,她和阿弟都沒吃飽,如今胃口也越來越大,都是長身體的年紀,宋歡只想吃飽,不能半夜再餓醒來。
傅淵之看著一連吃了兩碗的宋歡,笑著說,“再有下次可以先在家裡吃了再去。”
宋歡和阿弟忙不迭低頭。
宋歡說道,“有經驗了下次就知道該怎麼做了。”
宋歡沒吃桌上的米糠餅,那東西她一時半會兒的吃不下,所以她直接就沒拿。
宋歡覺得她還是得努力掙錢,最起碼衣食住行,還有阿弟的學習都不能虧待了,不求大富大貴,只求全家奔小康。
第二天,宋歡揹著獵物,手裡提著麻袋,又踏上了去鎮上的路。
累計了十幾天的量,收穫當然也算可以,野雞五隻,野兔八隻。
這次依然是按之前的價收,五隻野兔二百七十五文,野兔總重量為三十九斤,收入總計五百八十七文。
宋歡從食肆出來就直接去了書肆,五刀紙直接讓今天的收入縮水一大半,五百八十七文扣除三百五十文,剩下兩百三十七文。
最近油燈用的比較快,畢竟天黑的快了,宋歡又買了一斤肥肉,兩根筒骨,屠戶照例還是給她送了兩根。
還買了兩串糖葫蘆,還有固定的二十斤米,結餘還剩下一百三十五文。
宋歡把東西塞好,路過包子鋪想了想,又買了六個饅頭,她路上吃了一個,剩下的留著回去。
如此,她的結餘從一百三十五文變成了一百三十二文。
宋歡出了城門還是如往常一樣往回走。
不多會兒就見一個身影在慢慢往前趕路,身著一席淺雲色書生打扮,身背箱籠。
箱籠是為了書生在戶外行走便利,模仿揹簍的設計,增添了揹帶。考慮趕路不免日曬雨淋,就在頂部挑出兩杆,用以綁縛苫(shàn)布,增加了頂棚。
男子年紀不大,應該跟梁大勇差不多,十五歲左右。
身上的衣裳因為趕路不免有些皺巴,碎屑,面上因為趕路泛紅,額頭冒著微汗。
他也聽到身後的腳步聲,回過頭,面上有些疑惑不過瞬間就恢復,見宋歡揹著一揹簍的東西還腳步穩健,不見喘氣,面色有些尷尬,不過也沒吱聲,停下側身讓宋歡先行,謹遵男女有別的禮節。
宋歡也不客氣,村裡人她不是特別熟,而且又是女兒家,突然跟一個青壯少年打招呼,別造成沒必要的誤會。
而且,這個少年還是讀書人。
不是她想太壞,而是這個年代的讀書人都是金餑餑。
別到時候讓人父母知道了,還以為自己想攀附他們,鬧的一地雞毛。
而且,根據她所瞭解的情況推理,這少年要麼是里正家的公子,要麼就是跟傅淵之有淵源的那一家的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