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東海揮揮打斷了陳啟明,他知道再問下去也毫無意義。
“沒事了吧?沒事我可走了。”
劉立仁不管不顧你起身出了會議室。
“走吧,咱們去找姜隊。”
汪東海了拉了拉陳啟明說道。
姜偉態度到是極好,表示有什麼需要儘管開口就是。
“朱傳龍的案卷,能影印一份嗎?”
“這個,好說,好說,我現在就讓人去辦。”
姜偉說著給檔案室打了個電話,十分之後有人將影印的案卷送到了辦公室。
“有什麼需要,我這邊一定極力配合。”
看到姜偉這個態度,陳啟明對案卷已經沒了興趣。
不用問案卷肯定被修改過,肯定不會留下任何線索。
就反偵察意識來說,恐怕沒人能強得過刑警吧?
回去路上,陳啟明將案卷影印了幾分,這次回去就不需要傳閱了。
三人回到賓館,陳啟明將案卷分給了眾人。
呂漢清簡單地看了一遍之後,“好像沒有違規的地方。”
陳啟明對這些不是很瞭解,只能是求助性地看向楊巖。
“程式肯定沒問題,不過將朱傳龍確定為唯一嫌疑人多少有些牽強。”
楊巖請問卷案繼續說道:“在抓捕朱傳龍之前,唯的一理由就是他有前科。”
陳啟明也注意到這一點,於是追問道:“朱傳龍是入室的前科,可他沒開啟指紋鎖的能力啊?”
“這個不需要考慮,因為犯罪也會升級。”楊巖搖遙頭否定了陳啟明的說道。
這時,汪東海也跟著開口道:“從以掌握的情況來看,朱傳龍並沒有作案時間,按理說應該放人才對。”
眾人一番討論之後,得出了一個比較靠譜的答案。
刑警隊抓搏朱傳龍很可能是另有隱情,這個觀點是潘白宇提出的。
她的理由很簡單,如果沒有確鑿的證據,刑警隊根本沒必要對朱傳龍“上手段”。
逼他認罪?
這個可能性極小,朱傳龍就算在刑警隊認罪,到了法庭一樣會翻供。
原因也簡單,他有不在場證明,案發那天晚上他在快遞站填下分揀,有人證有監控錄影。
否定了這個可能,那隻剩下另外一個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