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啟明很想說,怎麼查?那不是你們的事?怎麼問起我來了?
“我覺得,應該查查在事發之後,有沒有人交易這輛車?”
其實在拿到資料之後,陳啟明就想過這個問題。
理由也很簡單,一輛車撞死人,修好之後肯定會急於出手。
畢竟撞死過人的車,沒有人會想繼續開下去。
於長山倒是一點都沒遲疑,立刻找人去辦。
很快資料便掉了出來,在案發後一共只有三輛同款的皮卡進行了交易。
萬幸的是三輛皮卡都在本市,這樣就容易了許多。
接下來的事就簡單了,找到車主詢問情況,是否有過維修的痕跡等等。
僅僅過了三天,交警隊那邊就有了。
肇事者王巖就被捉拿歸案,據他供述他當天是去外縣送貨,回來的時候著急車速過快加上疲勞駕駛這才撞了人。
王巖的車只有交強險,見四周沒有監控就開車跑了。
事後他找了個熟悉的修理部,把車修好之後透過朋友轉手賣了。
陳啟明並沒有通知張芳,而是讓於長山來通知。
幾天之後,交警大隊收到了張芳送來的錦旗。
同樣收到錦旗的,還有紀檢委陳啟明小姐。
除了錦旗之外,張芳還將張陳啟明等人借的錢還了回來。
他告訴陳啟明,老人病情已經有所緩解,孩子也上了補課班學習成績提高了不少。
這些都讓陳啟明感到欣慰,不管怎麼樣他總算為人民服務了。
為人民服務,說起來容易做起來卻很難。
臨走前陳啟明叮囑張芳,不要再幹外賣了天冷路滑太危險。
“不幹?我去幹啥?總不能坐吃山空吧?”
張芳的回答讓陳啟明很無奈,是啊這好像又個無解的問題。
好在幾天後,張芳打來電話,說是他已經到交警隊上班了。
保潔!
儘管賺的不多,好在比較穩定也算是個正當職業。
對陳啟明來講,這可能是近一年來,聽到的最好的訊息。
就在他準備把這件事彙報給趙建偉,他又聽到另外一個令人震驚的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