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上網,看看能不能找到點線索。”
陳啟明轉頭對申慶說道。
“我已經查過了,呂東平是被貶到臨平鎮的。”
“你的意思,他曾經犯過錯誤?”
申慶點點頭,“應該是審訊嫌疑人的時候用了點手手段。”
用了點手段是什麼意思,陳啟明自然是明白的。
“案子呢?用來案子怎麼說了?”
“案子沒問題,但程式有問題。”
申慶說著將一個電子文件轉給了陳啟明。
從文件的內容來看,案子並不算複雜,是一起簡單的盜竊案。
犯罪嫌疑人被抓到時,拒不交代贓物的去向,年審了幾天之後,呂東平動用了手段。
最終犯罪嫌疑人交代藏獒就藏在他老家豬圈裡,案子告破了之後,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找律師把呂東平給告了。
最終,呂東平被貶到臨平鎮刑警隊做了大隊長。
一干就是五年,這五年裡呂東平除了,抓了一些毛賊之外,再就沒有什麼像樣的政績了。
當然,一個鎮子本身就沒發生過什麼刑事案件。
小說裡那些動不動就滅門,動不動就連環殺人案,現實之中是少之又少的。
按理說,呂東平這種人才,不應該一直待在鎮刑警隊,最多一兩年事太平息了就會被調回去,可他卻一干就是五年,並沒有半點要調動的跡象。
這一點讓陳啟明有些不解,真讓他奇怪地說,案卷之中並沒有提到失主的身份,甚至連名字都沒有。
回到單位,陳啟明發現趙建偉的辦公室還亮著燈,就試著上去敲了敲門。
沒想到趙建偉沒走,正在辦公室裡看書。
陳啟明將今天走訪的情況簡單的說了。
趙建偉邊聽邊點頭,他對陳啟明的工作還是比較認同的。
最後陳啟明還是沒忍住,問出了自己的疑惑。
“案件中沒有受害者的身份,那只有一個可能,這個身份不方便透露。”
趙建偉的回答等於沒回答,但好像又回答了。
不方便透露,那說明這人的身份特殊唄。
“您知道是誰嗎?”
陳啟明很清楚,有些東西外人覺得是天大的秘密,在圈內只能算是分開的秘密。
“這個……”
“等一等,到時候你就會知道了。”
這回答,讓陳啟明有些摸不清頭腦。
什麼人連趙建偉居然都有些忌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