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氏焦躁道:“我當然知道不能結!我是那沒主見的人嗎?你公公也不是糊塗的,一初的脾氣你更清楚。可方家和韓家也不是一般人家,當著那些人,許了婚上來又翻悔,她不丟人我還嫌丟人呢……”
還是世家的臉面問題!
清啞安靜聽著,偶爾勸婆婆兩句。
謝吟月不嫌丟人?
這不可能!
被方初當眾翻臉悔婚,以她要強的心性和要臉面的性子,現在還不知怎麼難受呢。
算上當年她自己被退親,這已經是第二次了。
先後兩次都栽在同一個人手上,那滋味能好受?
……
陳家那邊已經查封結束了,陳家相關人等都被押入縣衙大牢,夏流星也回到縣衙,方初和韓希夷隨去了。
周巡撫已離開霞照,如同喪家之犬。
夏流星任他回去,不怕他逃跑。
縣衙內堂,夏流星和方初韓希夷商議案子後續處置。
方初請夏流星具本上奏時,提請朝廷查抄衛家。
他道:“衛昭與廢太子勾結,朝廷必要下令緝拿他。可他多年沒露面了,發海捕文書恐不管用,需從衛氏一族內部入手,省時省力。”
他建議:只要有衛氏族人出首告發衛昭的行蹤,或產業,或者手下黨羽隨從,便可免除株連之罪,發還其查抄的家產。
如此一來,衛氏族人必定爭相出首告發衛昭,他插翅難逃。
就算能逃得一時,以後也再不會有族人肯掩護支援他
衛昭將成為無根之萍,只要露面,就會被衛氏族人告發。
夏流星暗贊這招“釜底抽薪”之計妙,面上卻不肯露出來。
他覺得方初此時運籌帷幄的樣子不像商賈,倒像自己的上官。
他揶揄道:“方兄真好手段,將本官利用個徹底。”
方初犀利道:“夏大人這是得了便宜還賣乖。夏大人若不肯出這個頭,不是還有黃知府麼,誤不了事。小民與韓兄雖是商賈,好歹也讀了幾本書在肚子裡,大人別將我們當傻瓜。”
夏流星鼻子裡冷哼一聲,沒言語。
因為,確如方初所說,這次他“得了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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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哥兒睡夢中囈語:我不娶韓妹妹了,還不投月票麼……(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