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一開始沒想太多,因為撞到一些設定,然後被抄襲的情況非常普遍。
甚至有讀者看到類似的人物設計,就開始罵抄襲。
然而,關於抄襲的評論鋪天蓋地,她再也不能坐視不管了。
她跟著評論,發現了那個所謂抄襲的人——魚露。
一些熟悉的作者的名字給了她一種不好的感覺,她點進去看內容後眉頭皺得更緊了。
因為對方一開始就用了她幾萬字的原稿,後續的劇情方向也是按照她的大綱寫的。對方比她早幾天發表,所以看起來不像抄襲。
居墨立即聯絡了於璐,問她是不是作家魚露。
除了諧音的名字,最重要的原因是大綱和正文。除了編輯,她只給於露看過。
於璐承認自己是魚露,但她一點都不承認抄襲,還說自己是原創,抄襲她的是居墨。
這件事鬧大後,於璐甚至把她告上了法庭。
於露的小說在她之前出版,這是確鑿的證據,但她看了她的提綱和開頭後,拿不出任何證據證明於露寫了這本書。
她被判剽竊罪,不得不向鬱璐支付300萬賠償金。
她發資訊給男朋友傾訴,但很久都沒有得到回覆。相反,於璐給她發了一張照片。
照片中,兩隻手十指相扣。
阿生的手很漂亮,又細又白,指節分明。
她曾經說過,他的手很漂亮,可以拿來當手模。
當時他笑而不語。
她和他做過的最親密的事,就是手牽手走在鋪滿楓葉的學校小路上。她的臉火辣辣的,不敢看他的表情。
走到一個人跡罕至的地方,她聽見他壓低了聲音,輕聲問:“我能抱抱你嗎。”。
因為害羞和內心無法控制的自卑感,她下意識地鬆開了手,往後退了一步。
他抬起手去摸她的劉海,劉海是因為她低著頭而垂下來的。“嗯,是我太著急了。”。
她認出了阿生的手。
但即使她認出了照片中那雙手的主人,她也無法相信。
直到他們兩個人發了一張照片,正式宣佈他們在一起。
在阿勝和玉露正式宣佈之前,他們甚至都沒有想過要和她分手。
老謝覺得居墨有很多話要說,但又不能一直問下去。
即使你想靠相互抱怨來快速拉近距離,也一定要小心,否則可能會造成相反的效果。
於是老謝不再說話,靜靜地等著吃飯。
菊末做了紅燒肉和普通的炒白菜。老謝剛咬了一口,就忍不住用勺子挖起了另一塊。方的那塊肉肥而不膩,濃郁的醬料配米飯特別好吃。
炒白菜比較清爽。居墨怕光吃紅燒肉,老謝也會覺得膩,但從他的吃相來看,他能明白,這是一種食肉動物。
老謝吃了一大碗飯才停下來。他只覺得用左手拿勺子真的限制了他的表演。
就在他要上菜的時候,他想起這是別人家,所以吃飯的時候要多加小心,不要像餓鬼一樣投胎。
他再也吃不下了,他開始懷念剛才的味道。早知道就不會這麼急著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