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都沒有受傷。手榴彈沒有炸到他們。礦坑太深了。隨便一個地方就能躲。
那為什麼出來?是因為他們不想死。
他們已經看出來了,如果自己不投降,張庸絕對會將礦坑全部炸塌的。到時候,他們都會被活埋在裡面。
沒錯,張庸確實是這麼想的。
他才不管這個礦坑是用來做什麼的。既然廢棄了。那就炸掉。
炸塌!
封堵!
直接將日諜活埋在裡面。
抓日諜,也沒有說要死的,還是要活的。死的也行。
結果,對方居然投降了。
似乎……
沒有那麼狂熱?
“哪裡人?”張庸問一個日諜,“札幌?”
“廣島……”那個日諜老老實實的回答。低著頭。不知道自己會受到什麼樣的命運。
結果……
“啪!”
“啪!”
忽然槍響。
卻是鮑勃開槍了。
他拿著左輪槍,將四個日諜全部打死。
張庸:……
暈,好像太著急了?
算了。無所謂。反正這裡是英國人的地盤。
我們華夏需要到1948年底才能收回來。距離現在還有十三年。中間被日本人佔領了四年?
看皮爾遜。發現皮爾遜面無表情。
看來,是他同意鮑勃這麼做的。直接殺了。以儆效尤。
都說日本人兇殘。英國人也不遑多讓。
“還有一個。”
鮑勃朝張庸叫道。同時給左輪手槍裝子彈。
裝好子彈以後,他又對著四個日諜補槍。顯然,他對日本人的痛恨,只能是用行動來表示了。
“我找不到了。”張庸搖頭。
抓了四個了。差不多了。剩下一個,明天再抓。
否則,一天就抓完了。英國人豈不是太划算了?
“為什麼?”鮑勃狐疑。
“他跑的太遠了。我聞不到他的氣息了。”張庸淡然解釋。
鮑勃皺眉。但是最後也沒說什麼。
別人已經抓了四個。已經是很大的功勞了。
不能強求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