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按照附近的村民所說,這廟是有點奇怪的。
幾十年前,這廟裡的僧人一夜之前全部消失,門前的花草樹林全部枯萎,房頂的琉璃瓦齊刷刷的脫漆。
最誇張的是,就連長了十幾年的大柳樹,也被連根拔起。
時至今日,村民為了躲開這,寧願多翻兩個山頭,也不願意靠近這。
我和桃子聽完,互相看看,誰都沒說話。
說實話,在荒墳和破廟中間,我寧願選墳地。
可眼下也沒什麼好的選擇,再說了,咱本身也是吃陰陽飯的,在這節骨眼,總沒有往後退的道理。
打探完附近的情況以後,桃子開始動用關係,費了好大力氣才找到這地方的主人。
按房主所說,這土地使用權算是從祖上傳下來的。
一聽我要把這地方盤下來,那樂的叫一個開心。
不過,美中不足的是,土地不能買賣,最多轉讓土地使用權。
這就相當於,我只是租了個房子,隨時面臨搬家的風險。
可現在沒什麼合適的位置,先紮根落腳才是正事。
很快我們約定了見面,租金很快談攏,這麼大的房子,一共才要我五萬塊錢。
在我心裡,這片土地怎麼也得花掉我大部分費用,沒想到最後只用了個零頭。
直到我們把合同簽好,我才確定不是做夢。
手續辦好,我和桃子坐在車裡看著手上的合同,我不禁有些好奇。
「你確定,不是你動用了什麼關係,才把價格壓的這麼低?」
桃子連忙擺手:「這就冤枉人了,是他自己主動降的價格。」
「再說了,他這房子是什麼情況,他比你清楚,今天你不租,明天可碰不上別的傻帽了。」
我有些無語的白了她一眼:「對對對,我是最大的傻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