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滄海帶著這群人走了以後,桃子拍拍我。
「我怎麼覺得你心神不寧的呢?」
我緩過神,嘆了口氣:「今天的事只是個開頭。」
「怕什麼?」
桃子撇嘴一笑:「把月明樓的人調過去,24小時站崗,就那麼幾個小垃圾,還能掀起什麼風浪?」
「打住,心意領了。」
我趕緊把桃子這個想法壓了回去。
她一瞪眼,語調高了一些:「咋啦?你也瞧不起我啊?」
「你想想,月明樓的打手都是紋龍畫虎的大哥,這幾個人往門口一戳,誰還敢進?」
事是越說越愁,我深吸一口氣,反問道:「就算行得通,你的人能堅持多久?」
「月明樓的生意不要了?」
「我再僱人唄。」
「僱人不要錢啊?」
我倆像連珠炮似的打著嘴仗,在這一刻,我確實有點想笑。
桃子,好像也不是那麼討厭。
她被我噎的半天說不出話,好半天才擠出一句。
「那你上哪找免費的勞動力啊?你就是僱保安,也要花錢吧?」
嘖。
確實。
如果想僱幾個能24小時站崗,而且身手還不錯的人,這絕對是一筆我承擔不起的開支。
「這事我慢慢合計,不急。」
說話間,我拿起電話給梁海打了過去。
在電話裡,我原原本本的把程老闆給我錢的事抖落出來。
我也很清楚的告訴他,我只要屬於自己的那份,多一分我都不會要。
電話那頭的梁海笑的十分開心,一個勁兒說我仗義。
我只是笑笑,沒承認,但也沒反駁。
不是我多清高,而是我知道,這筆錢很燙手。
只要我還想繼續依靠梁海吃飯,那就必須老老實實把錢交出去。
而我這個舉動,也換來相應的好處——給我一個更高價的活兒。
只不過,這個活兒是和別人一起幹。
我猶豫了一下,還是答應下來。
實際上,和陌生人搭夥幹活,這是江湖上的大忌。
幹活的時候還是朋友,分開的時候已經有人成了失蹤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