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看到夫妻兩人居然都是外地人時,於大章有些詫異。
大老遠的帶孩子來松海看病,還選了一家民營三甲醫院。
這擺明了是直奔這家醫院來的。
如果只是看中了松海的醫療條件,那他們一定會選一家公立醫院。
普通人都會這麼選。
不管民營醫院如何宣傳,醫術最精湛的那批醫生肯定在公立醫院。
也不是說民營醫院不好,只是相對而言。
當然,民營醫院也有很多優秀的醫生,而且裝置要更先進。
現在可以肯定的是,這對夫妻選擇民營醫院不是奔著醫療條件來的。
隨後於大章又查了一下孩子入院時間。
兩個星期前。
不好辦了……於大章和馬健都感覺到了棘手之處。
不是本地人,說明那對夫妻短時間內不會回到居住地。
本來還想著找轄區派出所配合調查的,現在也用不上了。
他們不在家,派出所的民警同志去了也沒有用。
都入院半個月了,現在才將孩子遺棄,這說明他們之前是想將孩子治好的。
之所以跑了,大機率是因為沒錢了。
接下來能用的辦法就兩個。
1,去聯網系統查酒店登記資訊。
只要他們兩個用身份證登記入住,立刻可以查出他們住在哪個酒店。
2,在醫院蹲守。
他們本意是想治好孩子的。
所以他們大機率不會拋下孩子徹底不管。
兩人經過商議後決定,馬健去查登記資訊,於大章留在醫院蹲守。
有小夥伴問了。
辦案不是最少兩個人嗎?
出警最少兩人,但可以分開行動。
真要那麼較真,上個廁所都得兩人手拉手不能分開。
沒有那麼死板,只要確保行動的合法性和協調性就可以。
兩人之間需要保持通訊暢通,確保資訊的及時共享和協調行動。
不是大家想象的那種,兩人去哪都形影不離。
而且分開行動和獨立行動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
馬健走後,於大章又回到了兒科。
詢問了護士後,來到那個被遺棄孩子的病房裡。
床尾處的紙板上寫著患者資訊。
劉瑩,女,六歲,小兒腦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