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很長一個時間段,其實就是這樣的一種態度。有文化?不會被人尊敬,反而是一種犯罪。
盜版這種東西,就沒有誰真的認真管過。
所以就是當年JJ&JAY年代,這幾個人,其實倒也不至於賺錢賺的多麼狠。
他們發行幾張專輯,華夏這裡買正版的幾乎寥寥無幾。看似火遍大江南北的歌曲,其實所能賺到的錢,絕大多數都到了那些盜版商的手裡。
所以要說那個年代的歌手能賺大錢,其實也不至於。
但是當然,你也得看和誰比。
要是人人都買正版產品的話,JJ&JAY這些人,一張專輯的收入,說不定就能從幾百萬飆升到幾千萬的高度。但是都買正版是不可能了。
然而說到底,就算買正版專輯的,只有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十的比例。其實這些歌星的收入也已經是相當的可觀了。
對比,主要就是和一個月幾百塊錢的普通人對比。普通人一個月幾百塊錢,歌星一年能賺好幾十萬甚至好幾百萬。所以當時那就已經是讓普通人羨慕不來的行當了。
可是隨著時間的推移,情況又有了變化。
當初的時候,好歹還是有人會買專輯的。可是等到到了網際網路年代之後,歌曲版權沒有人管。你出新歌,全部都是去各大音樂網站聽盜版的。
倒不至於說是歌星不賺錢了,但是簡單來說,所賺的錢,其實也就不算太多了。
開個小廠子,一年的收入可能就比三四線的歌星賺得多。
在這樣的情況下唱歌都不能賺大錢了,當然也就註定了樂壇的沒落。
別說人家音樂人現實,憑什麼人家就每天拼了命的努力,最後收入全落入別人手中啊?
華夏對於智慧財產權、版權、著作權等等這樣的一些權益的不重視。先是導致了樂壇的沒落,緊接著又因為盜版軟體的橫行,導致華夏的軟體行業也成了一個笑話。
但是就算如此,還是沒有人太迫切的想要改變這種現狀。說到底,你們這些唱歌的,這些寫書的,這些程式設計寫軟體的。每天不事生產,就想賺錢?!想得美!
徐清也是忍不住吐槽,兩世為人,結果這種情況卻根本沒有一絲的改變。
這個世界,樂壇其實同樣是已經接近沒落的一種情況了。
上一世的蕭子騰正式出道,是在零八年。當時的時候,好歹還敢在了樂壇的黃金時期的末尾。
網際網路也就剛剛興起,但是簡單來說,起碼在絕大多數地方,還沒有到了進入平常百姓家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