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面又不是傻子,憑什麼就給你交代啊?
知道小柔心中疑惑,只見駱飛拿出來手機,重新點開了那條【駱飛周君夜會被拍】的圍脖,將手機放在了桌子上。
發這條圍脖的人也算是駱飛的‘老朋友’了。
偉大錘。
此人,是死盯駱飛的狗仔之一。駱飛的很多獨家資訊,這段時間他曝光的可不少。
“對方太急了。”
駱飛指著那一組照片說道。
“如果偉大錘就掛我和周君一起看電影哪一張照片,再說些捕風捉影的話,引導網路進行猜測,其實我一點辦法都沒有。”
“但是他們顯然覺得如果只放那一張照片的話,結果會像偷拍我和璇儀那次一樣,不足以捶死我。”
“他們著急了,所以在後面又附上了一些牽手接吻模糊的影像,想要一舉壓死我。”
說到這兒,駱飛笑著搖了搖頭。
“這就像是一把雙刃劍,如果我軟一點兒,就跳進黃河洗不清了。”
小柔聽到這兒皺了皺眉。
駱飛接著說。
“但是如果我硬一點兒,這事兒可就是大事兒了!”
說著話,駱飛眼中的狠厲之色一閃而過。
“沒猜錯的話,現在周君和法務應該都在公司吧。”
小柔點點頭。
“對,他們讓我來叫你去公司,說電話不安全。”
“我不能去公司,因為我一旦去公司就會引起對方的警覺,我就在家裡待著,你回去告訴法務部門,讓他們馬上準備相關材料,直接對偉大錘提起公訴,要打他們一個措手不及!”
小柔看駱飛那凌厲的眼神,不由地心中一顫。
好狠的手段!
要知道,像是娛樂圈中的風言風語,通常情況下娛樂公司都會採用律師函的形式進行公告。
目的就是阻斷時效,催促、警示對方,己方已有律師介入,走司法途徑機率已較高,促使對方正視,從而洗清自己。
很少有把事情做得這麼絕的!
律師函?
小兒科,敢誹謗我,直接走公訴!
咱們衙門口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