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竟,一年的相處,已經讓她徹底看清了這個人。
出了房子後,趙宇將手槍收起,拿出了一柄匕首,悄咪咪地朝著樹林摸了過去。
在他靠近的時候,之前倒下汙穢之物的地方,陡然出現十幾雙眼睛。
趙宇與這些眼睛的主人對視了一番,然後緩緩朝著另一邊走去。
他此行的目標不是這些群居的狼,而是林子裡的另一種野獸,一種類似野豬的雜食性生物。
朝著樹林深入了足有十多分鐘,趙宇走走停停,時不時會蹲在一片動物留下的腳印前,觀察一番繼續行動。
原主是懂狩獵的,但他怕受傷,幾乎沒對這些大型野獸動過手。
唯一的一次,也是幾個月前,用槍幹掉了幾隻狼。
結果引來了變異獸,不僅狼肉沒得吃,就連他本人都險死逃生,在家裡躺了一週才緩過來。
自那之後,原主基本都只挑小型動物下手。
除了狩獵以外,還有一種獲取食物的辦法,就是前往城市搜刮物資,再去人類聚集地交換食物。
但現在,距離鎮子最近的一個縣城,被幾頭變異獸佔據了,暫時沒有了交易空間。
再往遠,就是五十多公里外的另一個縣城,路途遙遠,往返不便。
這年代,就算路邊有車,也沒人敢開,只能靠雙腿趕路。
五十來公里,沒個一週走不下來,還要小心夜間出沒的野獸。
在聚集地還在的時候,像這樣往返兩個縣城的,只有一些大勢力能辦得到。
末世裡,像趙宇這樣幾人居住的佔據了主流,但還有一些人選擇了抱團,少的也有三五十人,多的甚至有數百人。
原主因為手裡有三個如花似玉的女人,再加上避難所還算安全,就一直沒動過加入這些團隊的念頭。
又走了幾分鐘,看到了一種像是花瓣的腳印後,趙宇停了下來。
找了一顆粗壯的大樹,手腳並用,很輕鬆地就爬了上去。
坐在一根還算結實的枝幹上,趙宇擼起袖子,用匕首在胳膊上輕輕劃了一道。
“滴答~!”
足足掉落了三四滴鮮血,他這才從後腰上彆著的簡易醫療包裡取出紗布,將傷口包紮好。
又等了約莫四五分鐘,周圍響起了一些動靜。
片刻後,一頭接近一米五高度的野豬出現了,朝著血液滴落的地方,低著腦袋一邊嗅著一邊走了過來。
趙宇緩緩起身,匕首拿在了手上,在野豬到達樹幹正下方的時候,直接跳了下去。
“噗~!”
匕首直擊要害,當場插入了野豬的腦袋裡。
“哼哼~~!”
野豬吃痛,大叫了起來,同時朝著四處瘋狂衝撞。
趙宇見狀,連忙趴在野豬的身上,四肢纏繞著,將自己身體固定。
“嘭~!”
“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