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宴,一直吃到晚上九點多,沈文濤和那幾個老兄弟都喝的暈暈乎乎的,不省人事。
若是平時,徐萍必然少不了嘮叨,可是今天心情好,再加上鬱積在心裡多年的悶氣確實需要發洩一番,也就任由沈文濤去了。
在兒媳婦們的幫助下,收拾好碗筷,垃圾都給傾倒了,徐萍便取出來幾床被子,給沈延他們打地鋪。
好在沈延他們都是修煉者,就算沒有被子,打坐修煉一晚上,第二天一早也會精神飽滿。怎奈經不住老媽的脅迫,只得聽她老人家的。
一夜無話。
“什麼?今天你們就要走?”第二天一早,沈延便對徐萍說出了自己的想法,讓的正在做早飯的徐萍吃了一驚。
兒子已經有半年沒有回來了,好不容易回來一次,居然這麼快就離開了,讓的她之前的喜悅,一下子就沖淡了不少。
“媽,寧城那邊有點事,所以只能提前回去了。”沈延安慰道。
之前和廖局長打電話的時候,他曾說過青狼有事要找他,那必然是關乎華夏魂之事,耽擱不得,還是早點回去看看比較好。
“就不能多待兩天嗎?”徐萍興致不是很好,有點祈求的問道。
“好了,你就別說太多了,兒子有正經事要去做,我們幫不了什麼,也別拖後腿了。”沈文濤揉了揉依舊有點發暈的腦袋,給沈延解圍道。
他也不想兒子這麼快就走,可是更加明白,兒子現在可是為國家做事,做父母的感到很光榮,幫不了他什麼,那就支援他,讓他沒有後顧之憂。
“我有拖後腿嗎?我這不是心疼兒子嗎!”徐萍不樂意了,剜了沈文濤一眼。
早飯,徐萍做的是番薯粥,挑選的可是上好的番薯,而這也是沈延最喜歡吃的一種食物了。
番薯煮的很爛,入口很軟,融入粥中,使得粥的味道更加甜美。
胡欣兒和天天這兩個吃貨可有口福了,一下子吃了好幾碗,看的徐萍樂開了花。
吃過早飯,沈延告別了爸媽,坐上車前往縣城。他要去看一下妹妹沈月,已經有很多天沒有見到這丫頭了,不知還聽不聽話,好不好學習。
泉城第一中學,是泉城最好的高中,匯聚了整個泉城莘莘學子,每年從這裡都可以走出數位考入京城大學的學生,只泉城所有人心中理想孵化的學府。
沈月就是這裡的一個高一的學生,憑藉著優秀的中考成績,考入了這裡,被分到了奧數班。何為奧數班,這裡的老師都是全校最好的,學生也是出類拔萃之輩,競爭相當激烈,每年從這裡走出去的名牌大學學生也是最多的。
在去年期末考試中,沈月憑藉著優異的成績,位列奧數班三甲之列,讓人心驚,這麼個漂亮的小女娃,居然有著這麼好的成績。
“叮鈴鈴…”下課鈴響了起來。
“奧數班,沈月,請來校門口,家人有找,奧數班沈月,聽到廣播後,請速來校門口,家人有找。”學校校門口警衛處的廣播響起,傳遍了整個校園。
剛下課,正在整理筆記的沈月,抬起巧麗的小臉,漂亮的臉頰猶如月亮一般潔白,眼神清澈,紮了一束馬尾辮,尚未褪去那一絲青澀。
她抬起頭,有點疑惑,一般情況下,爸媽是不會過來找她的,可不是爸媽,又會是誰呢?
帶著疑惑,她向著校門口而去。
中間下課,足足有著二十分鐘的休息時間,大多數人出來上廁所之外,還會去教學樓下的小賣鋪買點吃的,下去活動一番之類的。
沈月,在整個一中來說,都是一個十分漂亮的女孩,甚至有人對整個學校的女孩做過一份調查,評選出全校最美的校花,而沈月赫然在列,和她的成績一般,位列前三甲。
這麼一個優秀的女子出來,自然吸引了眾多蒼蠅跟隨,不過面對如此人兒,大多數人都會覺得自己太過普通,連跟沈月說話的勇氣都沒有。
可是有一個人例外,此人名為苟勝,乃是學校一霸,成績稀鬆平常,據說當初進來的時候都是花了大價錢才進來的。
而他的老子正是泉城榮威地產的老總,苟傑,這幾年拿了不少城裡的工程專案,可謂是賺的盆滿缽滿,富得流油。再加上家裡只有苟勝這麼一個兒子,寶貝的不得了,養成了苟勝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性格,只要是錢能解決的,都不是問題。
在開學的軍訓上,苟勝見到了沈月,立刻就驚為天人,誓死追求,每天糖衣炮彈不停地轟擊,可是卻並沒有什麼卵用,沈月對他不理不睬,根本就不正眼看他一眼。
這讓的苟勝頗為惱火,放出狠話,沈月是他苟勝的女人,誰要是想要追求她,先問問他苟勝答應不答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