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這麼想著,這女人就悲憤的說道:“我是誰?我是你們學校無辜被害的那位學生的媽媽!明明有證據能證明是你們殺的人,卻偏偏沒辦法,不就是因為你們有權有勢嗎?我要自己替我兒子討回公道!你們兩個殺人犯!”
元立冬愣了一下,望向了時簡。
時簡冷靜的說道:“哪裡來的證據?你自己說的嗎?我們只是不巧在那晚去過那裡,我們已經證明你兒子死的時候我們已經離開了。你這樣的行為是公然誹謗造謠,我們是可以告你的。”
“就是!我們是學生,那棟樓是教學樓,我們去過有什麼好奇怪的嗎?就因為我們去過所以就說我們殺了你兒子?”
“那要是哪天大街上出了命案,你經過那條街,是不是人就是你殺的?”元立冬牙尖嘴利的反駁。
女人被元立冬的話氣得不輕,“歪理,歪理!這怎麼能一樣……”
“怎麼就不一樣,你要是有證據你就去報案,讓人來捉我們!沒有證據就少在這裡撒潑誣賴我們!你沒有了兒子很可憐,但這不是你隨便汙衊別人的藉口!我們也是有爸媽的,我們的爸媽也會心疼我們!”
元立冬這話倒是引起了不少人的共鳴和贊同。
“就是,就是,要是有證據就去報案嘛,跑來這種地方就動手打人,還說人家小姑娘是殺人犯,這傳出去,人家小姑娘的名聲怎麼辦?”
“是啊,要是鬧到網上,清白的都要變成不清白了。”
“我說這位女士,你有委屈你就去該去的地方找該找的人解決啊,你找這兩個小姑娘頂什麼用?難道要人家小姑娘去承認自己沒做過的事,承擔不應該承擔的責任嗎?”
“別鬧了,趕緊走吧!有這時間還不如去想辦法給自己的兒子討公道呢!”
“兩位小姑娘也別跟她計較了,她沒了兒子心裡也是很難受,估計是一時沒轉過彎來。”
元立冬張嘴就想反駁,時簡拉住了她的手對著眾人笑了笑:“當然了,我們也很理解很同情這位女士的。但我們和她兒子真的不認識,學校那麼多學生,和我們又不是同一個學院的,我們甚至連她兒子叫什麼名字都不知道。”
說著她望向了此時依然滿眼憤恨的瞪著她們的女人:“你有什麼疑惑不解的,你可以直接去偵察局,而不是逮著我們兩個無辜的人咬。我們也希望能儘快找出兇手,還死者一個公道。”
她說完就拉著元立冬的手走了。
等走遠了元立冬才有些不解,還有些委屈憤怒的問:“小簡,剛才你怎麼攔著我不讓我說啊?”
那些人憑什麼讓她們理解原諒她,她無辜可憐,她們兩個就不無辜,不可憐嗎?好好的坐著,突然就衝出來一個瘋子要打她們不說,還張嘴閉嘴的說她們是殺人兇手。換誰能接受?
“立冬啊,人都是同情弱者的。她死了兒子,在這個前提下,她所做的事,只要不是大過錯都會被諒解。在那些人看來,她沒有了兒子,我們只是被冤枉了一下,解釋清楚就沒事了。再揪著不放就會變成我們的不是。”
“我們沒有必要在那裡和他們爭執這些事。那個女人和我們沒有什麼關係,以後也不會有,我們也沒有對不起她。所以不需要為了一個陌生人把自己置於一個危險的處境。”
就像剛才有人說的,萬一有人拍了影片傳到網上,她們揪著這個女人不放,估計很多人會反過來罵她們兩個沒有同情心,冷血什麼的。
畢竟現在的人,很多都樂於站在道德制高點來指責別人,滿足自己偽善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