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天綺有些生氣了:“陸涯,我們不能這樣。你知道什麼叫偶像嗎?”
這個,陸涯還真不知道。
“偶像,其實也是一種特殊的精神消費品。我們提供給粉絲一種想象,我們可以靠自己的歌聲或者演技讓粉絲們心甘情願的為我們的作品買單,這是我們的勞動成果,粉絲花錢天經地義。”
“可你私下收受粉絲的禮物和金錢,這種性質就變了,這不是……這不是出賣自己嗎?更別說這錢數額太巨大了,到時候人家讓你陪吃飯,你去不去?人家讓你陪旅遊,你去不去?甚至人家讓你陪睡覺,你去不去?”
陸涯:“不去。”
賀祁淵敢讓他三陪?
他怕是不想活了。
凌天綺扶額。
陸涯怎麼這麼不開竅。
她又語重心長的對陸涯說:“不管怎麼樣,白給的錢不能要,因為背後往往會付出更多的代價。”
“他沒事。”
賀家所有的財富和地位全都來自於他,而且還有魂咒的約束,賀祁淵和他的家族是不敢、也不可能背叛自己的。
凌天綺知道跟陸涯是說不通了,她當機立斷:“你不還,我來還。你給這個粉絲打電話,我要見她。”
在凌天綺的心中,這一定是個不知人間疾苦的超級富二代,才會把家裡的錢拿來打賞主播。
這筆錢數額如此巨大,如果是小女孩瞞著家裡偷出來的,這是要觸犯法律變成刑事案件的,那後果可能就無法控制。
凌天綺現在最怕跟官方扯上什麼關係,陸涯的身份實在經不起推敲。
“你要見他?”
陸涯皺著眉頭,“上次希望小學也是他給的錢,我說了你還不信……”
還有希望小學!
凌天綺愕然。
那得是多少錢?
這是哪裡來的敗家孩子!
家裡就放任她這麼胡鬧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