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倩嫣然一笑:
“走啦,咱們去哪個酒吧玩呀……”
……
對路遙而言,“酒吧”倒不算什麼陌生的名詞。
他一直很喜歡川渝地區那種安逸的閒適感,尤其是巴蜀都城的太古裡,酒吧街附近,以前有事沒事,都會和同事在下班裡之後去那裡坐坐。
也有過幾次豔遇。
所以,他對酒吧的定義,就是那種三五知己坐一起,一人點杯酒閒聊,安靜聽聽音樂的地方。
可對孫倩和張胖子而言,“酒吧”的意義顯然是不同的。
啥?
靜吧?
誰家好人去靜吧?
夜生活,那不得燥起來?
於是,最近在魔都最火的夜店,連張思遠這種高中生都聽過的“LINX”,成為了孫倩的首選目標。(注1)
不過和那些開著什麼法拉利,蘭博基尼到來的人相比,路遙這三人就屬於透明到再不能透明的小透明瞭。
LINX很火,據說是謝霆峰開的夜店。
反正在魔都圈子裡很流行。
而且路遙做代駕那幾天,也天天從這路過。
確確實實很熱鬧。
火到路遙他們到的時候已經人滿為患了。
不過還好……做代駕的時候,公司給過這些酒吧賣酒經理的聯絡方式,路遙在計程車上試著聯絡了一下,很幸運的拿到了最後一個散臺的位置。
代價是一千塊的底消。
張胖子還嫌貴,考慮要不要換一家。
結果孫倩聽到後卻擺擺手。
毛毛雨啦。
這頓她請。
於是乎,到夜店,給經理打電話,買酒,站到了只有……估計也就五六十公分大小的桌面前。
躁動的音樂,擁擠搖晃的人群。
確實很容易激發人的荷爾蒙。
可令路遙沒想到的是,他剛剛站在散臺前,好奇打量四周,往卡座的方向望了一眼時,就與一雙眼眸對上了。
胡璃。
幾個小時前被自己送到了酒店的海後,自己一個人坐在寬大的卡座長條沙發最中間。
左手煙,右手酒杯。
隔著散臺與卡座阻隔的護欄,和路遙對視到了一起。
(注1:LINX我在網上看,是12年開業的,我之前去的時候是13還是14年來著,反正10年沒開,這裡略作魔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