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小滿經過一晚上的搶救,脫離了生命危險,但他身上有多處撕裂傷,左手手臂更是被咬掉了一大塊肉。
早會上,溫雨瀾彙報了流浪狗的屍檢結果。
“這是一條雜交品種的狗,是國產田園犬與位元犬雜交出來的。我們在這隻狗的身上檢測到了多處電流斑。證明這隻狗曾被多次電擊過。”
“電擊?這不是跟那條蛇一樣嗎?難道這起瘋狗咬人事件也是那個兇手設計的?”蘇欣慧驚訝道。
溫雨瀾又指了指螢幕上照片,“狗的脖子上有被項圈套過的痕跡,傷口很新鮮,是最近幾天造成的。它在咬人前,很可能是被人拴著過的。”
這證明,這條狗咬人之前很可能被人囚禁了一段時間。
唐進分析道:“兇手難道是用電擊的方式把這條狗逼瘋的?可是他怎麼知道,他訓練出的瘋狗一定會咬曹小滿,而不是咬別人?昨天晚上,廣場上可是有很多人,可狗精準地咬中了曹小滿。”
蘇欣慧猜測道:“會不會是曹小滿曾經虐待過這隻狗,即使狗瘋了,它依舊記得曹小滿,所以只咬他!”
江寧希反駁道:“兇手不是把狗逼瘋,而是在訓練狗的攻擊行為。當刺激和反應進行了聯結,只要出現刺激,就會出現相對應的反應。”
江寧希繼續分析道:“兇手利用電擊的方式誘發狗的攻擊性。在進行電擊的同時,他應該給了狗一個聽覺、視覺或者味覺刺激,不斷的訓練下,只要狗接收到那個刺激,即使沒有被電擊,他也會出現應激性的攻擊行為。”
林司言道:“就像巴普洛夫的那個條件反射實驗那樣?”
“是的。但難度更大,進食行為是動物的本能行為,但攻擊行為是後天習得的。”
唐進猜測道:“難道兇手是個動物訓練師?他在動物園裡天天訓練動物,導致他心理扭曲了,以為自己是動物的頭領,打算帶著動物報復人類。兩名受害者都有虐待動物的前科。”
林司言道:“唐進,收一收你的想象力。如果那樣的話,他應該讓流浪狗們無差別地攻擊人類,而不是隻攻擊曹小滿他們。”
蘇欣慧猜測道:“我覺得兇手更像是極端的動物保護主義者。他殺人就是為了警醒人類保護動物。”
“如果他是動物保護者,為什麼會虐待動物呢?而且他的行為導致了居民們對流浪狗的仇視,更不利於他們的生存。”林司言反駁道。
“對啊,他的行為邏輯好奇怪。”
這也是江寧希想不通的地方。一個動物保護者,會利用動物去殺人嗎?他應該很清楚,這些動物完成殺人任務後的下場是被活活打死。
那麼他的殺人動機到底是什麼呢?
李光耀撇嘴道:“這有什麼難理解的,動物保護者又不是要保護所有動物。
貓、狗、小鳥這些可愛的動物他們會保護,但癩蛤蟆、蛇這些長得醜他們保護嗎?曹小滿那麼愛他自己的狗,但他對流浪狗不還是那麼殘忍。那些人雙標得很!
狗肉不讓吃,但他們雞鴨牛的肉倒是吃得可歡了。誰知道他們的保護標準是什麼!”
不得不說,李光耀的吐槽有點道理。
動物是一個非常寬泛的詞,但保護動物裡的動物卻很狹窄。不是所有動物都是平等的。有的動物生來就是國寶,享受最高待遇,但有些動物一生下來,就註定被端上餐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