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樂,快來,給你爹磕頭。”
“記著啊,以後這才是你爹,你要喊我大伯,知道嗎?”
“爹!”
顧長清剛回神,就見一個七八歲的孩子,正直挺挺的跪在他面前,脆生生喊一聲:“爹!”
顧長清:“???”
這是給他幹哪兒來了?一來就喜當爹啊!
見他不回應,站在小孩子身邊的男人不高興了:“二弟,小樂給你當兒子,你還有什麼不滿意的?”
“他第一次給你磕頭,你不說給見面禮,至少得給個好臉色吧!”
顧長清看他一眼,是跪在地上小孩兒的親爹。
這麼迫不及待把親兒子過繼給他,這要是沒貓膩,誰信?
見顧長清還是不說話,上首位置的老頭坐不不住了:“長清吶,你大哥願意把親兒子過繼給你,那是看在你是他親弟弟的份上。”
“他不忍看你膝下孤苦,這才忍痛把小樂過繼給你當兒子。”
“你以後,對小樂這孩子好些,別太嚴肅,嚇著孩子。”
坐在一邊的老太婆更是誇張道:“小樂,乖孩子,快起來快起來,別把膝蓋跪壞了,快到奶奶這兒來。”
“奶奶!”小樂聞言立即起身,全程沒看一眼這個剛認的爹。
老頭見顧長清神色冷漠,不高興道:“族譜已經改了,以後小樂就是你兒子,這事兒就這麼定了!”
說著,當先揹著手出了門。
他一走,其他人也跟著離開,最後只留顧長清一個人孤零零坐那兒。
顧長清開始接收劇情和記憶。
原主顧長清, 清水村顧家二兒子。
上有父親看重的大哥,下有母親寵愛的弟弟,他夾在中間是根草。
父母各有各的偏心,偏要說自己一碗水端平,小事上自詡公正,一到利益相關的大事,就把他推出去頂缸。
原主十八歲那年,朝廷徵兵役。
自來兵役凶多吉少,十不還一,但凡有一點辦法可想的人家,都會想盡辦法,不惜到處借貸銀子交罰銀,也要避開兵役。
而顧家,明明有銀子足夠交罰銀,甚至那些銀錢大部份都是他打獵換來的,卻還是選擇留下銀子,將他推出去服兵役。
他一去七年,帶著一身傷回來。
家裡三弟都已娶親,說是屋子住不下,讓他住在村頭茅草屋,當然更沒錢給他看傷。
原主早就看透了顧家人虛偽的嘴臉,也巴不得和他們保持距離一聲不吭搬去了茅草屋,日子過得清靜自在。
然這樣清靜的好日子沒過幾天。
他那好大哥顧長旺在外頭聽說,因為朝廷打了勝仗,這一批活著回來的兵丁,朝廷都發了賞銀,七年兵役至少得有五十兩銀子帶回來。
而且他們一開始把原主趕去茅草屋,是以為他傷得很重,要花很多銀子看大夫養身體,結果,原主搬到茅草屋以後,居然還能上山打獵!
這可是源源不斷的錢啊!
當初,原主沒出去服兵役之前,他們家經常吃肉還能攢下銀子,就是靠原主一身打獵的好本事……
顧長旺眼珠子轉了轉,心裡忽然冒出一個主意。
無論是五十兩銀子,還是顧長清賺錢的本事,都是好東西,都歸他們大房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