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賞之下,必有勇夫。
如果沒有,就是錢給的不夠多。
耿立新為了讓打撈工人一天內把水底的箱子全撈出來,承諾每個箱子給一百塊錢獎金。
水裡還有十二個箱子,就是一千二百塊。
再加上原本許諾的十塊錢一天的工資,幹了!
十來個工人看在錢的份上,連夜加班,到第二天晚上,終於把十二個箱子全都打撈出來。
接貨的人到時,工人們還癱坐在地上,大口大口喘著粗氣,半點不想動彈。
工人們原以為,辛苦一趟,賺了足夠的錢,回去可以好好休息幾個月,可以給媳婦孩子添新衣買肉吃……
可萬萬沒想到,等待他們的不是豐厚的收入,而是敵人的屠刀。
“動手!”前來接貨的人一聲令下,跟在他身後的那些人不是動手搬貨,而是拿著棍棒,對著他們的腦袋狠狠砸來。
工人們大驚,紛紛躲避。
只是他們勞累了幾天,完全不是這些人的對手,哪怕避開要害部位,也沒能完全避開棍棒的襲擊,被打在胳膊上,肩膀上,後背上……
工人們滿是戒備,厲聲喝問道:“你們想幹什麼?”
“殺人是犯法的!”
對方不語,只把棍棒舞得更快,擺明了不打死他們誓不罷休。
工人們奮起反抗。
就在這千鈞一髮的時刻,“砰砰砰”一陣槍響,拿著棍棒的人一個個被擊中倒在地上。
現場響起一片尖叫,工人們抱著頭蹲在地上不敢動彈。
來接貨的人尖叫一聲:“快跑!”
耿立新連滾帶爬就想往山下衝。
早已埋伏多時的民兵一擁而上,經過搏鬥, 成功抓捕所有人。
然後,民兵假扮成接貨的人,把這些箱子送去縣裡倉庫。
今晚,就是在倉庫接頭的時候。
原本,民兵沒打算這個時候暴露的,只是對方要殺人滅口,他們不能眼睜睜看著那些工人被殺。
雖然那些工人,幫助打撈這些物品也是違法犯罪的行為,但自有法律制裁他們,而不是被殺人滅口,所以民兵只好提前出手救人。
顧長清要求一起行動。
武裝部領導不同意:“顧知青!這些亡命之徒被逼急了,還不知會做出什麼事來,你年紀小,不瞭解他們的兇殘,還是留在村裡等訊息。”
顧長清堅持:“我有戰鬥的能力,我要去。”
“我父親當年是因為這件事情犧牲的,我身為父親的兒子,要繼承他的志向,保護國寶,把壞人繩之以法。”
見武裝部領導還想說什麼,顧長清直白道:“領導!我意已決!”
“就算領導不想讓我去,我也會偷偷去,與其這樣,還不如讓我跟你們一起去,也好配合你們的工作。”
“而且,我說的是真的,我有戰鬥的能力。”
說著,也沒看清他是人怎麼動作的,已經從一個民兵手裡拿過槍。
咔嚓!保險栓拉開了。
眾人目瞪口呆。
武裝部領導:“果然虎父無犬子!”
顧長清又道:“我要求跟你們一起去,還有一個原因。”
“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