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裡的伏兵很快見到那支車隊分兵了。
在四位征戰騎士的帶領下,約有三百位輕裝士兵,快步朝著第四村莊殺去。
背後車隊的速度因此變得更遲緩了。
二百位重灌戰士則默默拿起大盾,豎在身前,堅實如堡壘,跟隨車隊的移動而移動,就像是個烏龜殼。
……
經過了一夜的發酵,康德伯爵得知了哈斯男爵的經歷,頓時雷霆大怒。
我還沒來得及動手,你就先一步動手了?
還廢掉我兩個男爵?
好!
你做的好哇!
機會來啦!
康德伯爵心中暗喜,趕忙命人集結徵召軍。
他下了死命令,打定主意要把羅曼留在這裡,這樣鹽礦不費吹灰之力就能到手。
但問題是,傳達命令需要時間、集結兵力需要時間、趕路需要時間——並不是所有民兵都自帶兵器的,還得現場發放。
康德領的徵召兵意味著什麼?
只要我減免你的稅賦,那伱就是一位徵召兵,戰時響應我的召喚即可,本身是沒有門檻和條件的。
估摸著到了下午,第一批增援部隊才能趕到。
而且,你在追,人家撤。
就算撤退速度很慢,但又不是原地不動。
你前進三十公里,人家前進十五公里,等於你只前進了十五公里。
有必要發起襲擾和進攻,藉此阻滯對方的撤退速度,最起碼不能讓他們暢通無阻的過去。
現在,問題擺在那些伏兵的眼前了。
他們該攻擊誰?
經過短暫的商討,大多征戰騎士都主張進攻那些輕裝士兵。
因為那些大盾太難對付了。一眼看上去就是個硬骨頭。
征戰騎士衝不動,徵召民兵砍不動,就算射手也射不動。
更可怕的是訓練有素。
五十米一字排開,陣容絲毫不亂。
他們站成一列、穩步向前推進的時候,所有的進攻者只能後退!
而那些隨軍雜役雖說是幹粗活的。但他們體格孔武、人均腰掛彎刀,看起來就是一位合格武者,關鍵時候你還真把人家當雜役了?
沒人肯對付這樣一支部隊。
相比起來,輕裝部隊就好拿捏的多了。
但也不是隨便就能打的。
根據昨天的情報,兩百位輕裝士兵,正面殺敗了近乎倍於自身的徵召軍。
這意味著什麼?
要擊敗三百位這樣的輕裝士兵……
最起碼、最起碼、也得六百人以上的徵召軍!
然後再度被殺敗。
今天的徵召兵真不比昨天的徵召兵強,只靠兩倍人數根本不夠。
沒有千人規模的徵召軍就別談擊敗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