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養一個孩子並沒有他們說的那麼容易,因為沒有他的戶口,他就沒有身份證,是個黑戶。
這樣子的話,時淮之就上不了學。
所以最後時父還是報警了,找到那對父母的時候,他們第一時間就撇清了關係,說那不是他們的孩子。
警察告訴他們,這種棄養的行為已經形成了犯罪,兩個人嚇得將事情的前因後果告訴了他們。
時父這才知道,原來他們還有一個兒子,小兒子的身體不好,幾乎花光了家裡的錢。
大兒子不親他們平日裡也沉默寡言,不如小兒子會討他們的歡心。
而且據小兒子所說,時淮之在家經常欺負他,他們夫妻也撞見過了很多次。
這麼小的孩子就會欺負人,真就跟他的名字一樣是個壞種。
兩人本來就不怎麼喜歡他,知道這件事之後,就更萌生了丟掉他的想法。
加上他們實在養不起兩個孩子了,於是才做出了這個行為。
時父簡直大開眼界,既然養不起為什麼還要生?
最後受罪的不還是孩子嗎?
時父是一個人來的警局,來之前他問過了時淮之要不要一起來,只是他心裡已經對自己的父母失望了,所以拒絕了這個提議。
等這倆夫妻哭訴完,時父才說起叫他們來的主要目的。
“既然如此,你的意思是想跟他斷絕關係是吧?”
兩人幾乎是在他話音剛落下的時候就沒有做思考的點了頭。
“那你們簽下這份斷絕關係的協議,將他的戶口從你們家遷出來,以後他就跟你們沒有關係了。”
兩人一聽還有這種好事?
忙不迭的就拿過來迫不及待的簽下了自己的名字,還按了手印。
時父看著他們的這個舉動,嘲諷的勾起嘴角。
有些父母視孩子為珍寶,有些卻將他當做累贅。
雖然他們兩人是自願的,但時父還是給了他們一筆錢,當做是替淮之積德吧。
最後戶口也沒有落在時家,也是怕因為這個束縛了他,只要時淮之待在時家,其實沒有什麼區別。
日子就這樣一點點平淡的過著。
時淮之跟時宛清也慢慢長大,兩人的關係就跟親兄妹一樣好,時淮之比她大三歲,先一步比她踏進高中。
兩人不在同一所學校,時宛清比他放學的時間早,會在校門口乖乖的等他放學一起回家。
每次時淮之都無奈的說讓她先回家,她一個女孩子待在這裡不安全。
時宛清就會撒嬌著說:“哎呀,這不是有你在嗎?我就想跟哥哥待在一起。”
每當她這個語氣的時候時淮之就拿她一點辦法都沒有。
這樣幸福平淡的日子並沒有持續很久。
因為,時宛清的父母遭遇了空難。
屍骨無存。
時宛清得知訊息的時候還在班級裡上課,她被老師叫出去的時候還摸不著頭腦。
老師看著她懵懵懂懂的樣子一臉的不忍,可還是得讓她知道真相。
時宛清在聽到爸爸媽媽去世的訊息那一瞬間以為自己幻聽了,她不可置信的喃喃出聲。
“不,不可能,我們早上才打過電話。”
“怎麼會…怎麼會這樣…”
時宛清的第一念頭就是去找時淮之,這時有人推開辦公室的門,喊了一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