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春花不知道說什麼好。
她曾經非常非常憎恨姜興民,恨他不顧夫妻情分,不顧兩個孩子的顏面,在她被搶劫,被流氓非禮的時候非但沒有支援她,竟然還趁機提離婚,讓梨花鎮上的人都以為她被強=奸了,而他則美美地隱身,不過幾個月就迎娶了已經大了肚子的姜小燕進門。
如果不是姜愛華拉了她一把,她不敢想象帶著兩個孩子的自己會過什麼樣的生活。
這份恨意持續了很久很久,直到她意外得知小龍不是姜興民的親生兒子,他們一家都被張小燕算計了,她突然就想開了,不恨了。
姜興民得到報應了,自己親生的孩子不要,當了綠頭大烏龜,幫別人養兒子。
隨著她的生活越過越好,她有了穩定的工作,買了地,建了房子商鋪,在縣城裡安安穩穩地紮根,鋪子還租出去了,每個月的收入足以養活一家三口還有富餘,上社村的那些灰暗的往事再也提不起她的興趣,她已經把姜興民一家遠遠地甩在了身後,她帶出來的孩子,前途一片光明,姜興民這個名字,這個人,徹徹底底對她的人生毫無意義。
她不會再恨,也不感興趣,他在她這裡,就是一個普通的路人甲。
但她沒想到他竟然會死於非命,聽到這個訊息的時候,她是震驚的。
她馬上就想起了遠在f市讀高中的女兒,姜玲已經十六歲了,如果知道她曾經接過姜大姐打來的求救電話卻視而不見,她以後會不會怪她不救她的父親?
陳春花不想賭這個可能性,也不會給任何人任何機會分裂女兒跟自己的感情,而借錢似乎是她唯一能幫姜興民做的,所以她帶著錢出發了。
只是沒想到她來晚了一步,姜興民傷重不治,走了。
沈秀蓮眼睛都哭腫了,跪下來跟她道歉:“春花,春花啊,是我們家對不起你啊,我們糊塗啊,當年我就應該拼了老命打殘姜興民,也不能同意他跟你離婚啊~”
十二年了,陳春花以為聽到這遲來的道歉心情會很激動,但很可惜,沒有,她的心情真的非常非常平靜,思路了前所未有地清晰,她拍了拍沈秀蓮的肩膀,遞給她一萬塊錢,轉身就離開了。
這錢,就當她是為兩個孩子出的,無論姜興民跟她怎麼不愉快,但他始終是姜玲跟小浩的生父,姜家貧窮,兩個孩子幫忙出一點喪葬費,也算是全了這輩子的父子情。
無論兩個大姐跟沈秀蓮怎麼挽留怎麼哭叫,她都沒有回頭。
出了醫院,她給姜大姐打電話:“出殯的時候跟我說一聲,我讓兩個孩子去參加他的葬禮,姜興民畢竟是他們的父親,雖然這輩子跟他緣淺,但送一送他也是應該的。”
姜大姐一句反對的話都不敢說,她自己也有孩子,知道一個人養大兩個孩子有多麼的不容易,自家弟弟這樣對前弟妹,這麼些年來人也沒看過,撫養費也沒付過,陳春花能讓孩子回來參加他的葬禮已經是很大度了。
陳春花臉色凝重:“愛華,我們早就知道小龍不是姜興民的兒子,如果,我是說如果,他能早點知道這件事,他會不會就不必死於非命了?”
姜愛華啞然,這個問題誰也沒辦法給出答案,畢竟誰能料到姜興民竟然會因為這件事喪了性命呢?就連她這個重生者也沒辦法預料到事情最終會是這個走向。
她嘆了口氣,搖了搖頭:“我也不知道。”
陳春花目光沉沉:“愛華,你覺得我冷血嗎?沈秀蓮跪在我面前懺悔,我竟然一點感覺都沒有。”
姜愛華搖了搖頭:“她就算三跪九叩,你也不必原諒,因為她不是發自內心地覺得委屈了你,而是認清了張小燕的不堪事實,兩相對比之下,才察覺出你的好來。如果她真的心疼你,心疼兩個孩子,在姜興民剛有離婚念頭的時候就應該把他打壓下去,而不是一步步放縱,到了今天這個地步,才後悔當初的選擇。”
陳春花苦笑:“是啊,如果不是因為姜興民死了,她一輩子也不會對我說這種話,不過還好,我已經不在意了,無論他們原諒不原諒,他們家的事也跟我無關了……”
她認真想了想,即使是重來一次,她也不會選擇把小龍並非姜興民親生的事告訴他,因為知道小龍不是他親生兒子後,他跟家裡人誓必會纏上她,非把小浩要回去不可,她還是會選擇保護自己的孩子,保護自己的生活不被打擾。
說她自私也好,狠毒也罷,畢竟出軌鬧離婚,迎娶張小燕,是姜興民的主動選擇,而意外死亡,是他要對自己錯誤的選擇付的代價。
這是陳春花最後一次跟姜愛華提起姜興民,從此以後,她的人生裡再也沒有出現過這個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