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3章 解約 解約需要幾步? ……
解約需要幾步?
按照正常來說, 就和把大象放進冰箱一樣簡單。
開啟冰箱,放入大象,再關上冰箱就好了。
沈芝玉想要解約也非常簡單, 提出解約,公司同意解約, 成功解約就結束了。
但現實情況就和大象放不進冰箱一樣,公司也不會願意這麼簡單就讓她離開。
如果沈芝玉不是藝人充其量算勞務糾紛, 直接去法院就好了,提前解約也不可能一點不賠償, 她也做好了支付解約金的打算。
可是公司看上的也不是那點解約金,之前簽是沖著有資源能撕獎來的,現在壞就壞在這些。
解約也是需要考慮時機,正好撞在大勢女團集體解約,而沈芝玉也是大勢演員, 媒體都要戲稱是“解約月”了。
卡在大眾因為鄭宇盛劈腿有孩子連環醜聞,導致忠武路男演員多少有點招人煩,而她社長也不是什麼沒故事的男同學。
要說鄭宇盛之前還算有口碑,講義氣的大前輩, 而李社長本來就爛到沒邊了, 連賭場都敢代言,什麼破事兒他做出來都不值得大眾驚訝。
可以說大眾對他的態度, 就是除了有演技,長的一般般,黑料全肯定。
輿論發酵就和醃製泡菜一樣,需要一點耐心。
從公司打壓,到給前輩客串作配,其實就是知道了她想跳船的想法, 搶先一步敲打,而且公司那種特殊人群,也確實需要人幫忙洗白。
不管是名聲還是目前的熱度,沒有比沈芝玉更合適的了。
再到之後的那番錄音,沈芝玉擁有良好口碑的另一面,是公司那種高高在上的精英式傲慢。
作為面向大眾,服務大眾的演員經紀公司,竟然背地裡毫無尊重,口口聲聲說著“他們會懂什麼?演技?只是想看女演員大腿而已”。
被冒犯的大眾群體,自然會選擇站在沈芝玉一方,而bh,是自己選擇了和大眾背道而馳。
良好的口碑很重要,重要到可以左右別人的決定。
只要放出一點點訊息,別親口說,永遠不要,大多數人只會相信自己費力得到的“真相”,而不是當事人說的那些。
況且,公眾人物不就是這樣,一定要模稜兩可,含糊不清,給自己、給粉絲,留下辯解的餘地。
永遠圍繞在沈芝玉身邊或真或假的傳聞,有好有壞,那些稱得上醜聞的事情,就像狼來了一樣,已經不再值得信任。
本質上,沈芝玉和bh的戰鬥勝負不取決於法律,而是大眾,他們爭奪的輿論,而不是真正具體的賠償金額。
任何律師看了,都知道賠償金額並不合理,何況和bh相比,沈芝玉可是弱勢群體。
一方要搞壞沈芝玉的口碑名聲,一方也需要維持,至少不能讓她損失商業價值。
演技這種虛無縹緲的東西不好說,票房資料才是實打實的,能夠撼動投資方、導演以及廣告商的。
不然為什麼到現在,bh爆出此前她為了白夜行雪穗一角,估計設計牽扯到agust d、jk,以及李燦嶸。
在爆料影片中說著絕不符合沈芝玉的刻薄話語,又用眼淚讓李燦嶸投降,不止瞬間被哄好,甚至還反思自己,連連道歉。
過往基本被實錘,卻一直沒有得到所屬社承認的兩任男友,被bh以離職員工爆料的名義變相承認。
還有“據業內知情人士透露的多位男藝人追求”,只是想讓她變成緋聞女王而已。
說著給她安排公司,卻是不入流的三無品牌代言,已經簽下,被沈芝玉拒絕,卻在法院說她沒有盡到責任。
這種廣告或者宣傳用了她的形象,基本可以告別高階代言。
怎麼可能同意?
bh就是為了損害她的商業價值而已。
那沈芝玉在幹嘛呢?
在向李滄東導演自薦。
李滄東是韓國幾乎不需要介紹的導演,作品不算多,但足夠好,幾乎每一部都很有口碑。
不管早一些的綠色三部曲,還是《燃燒》和《詩》常年評分都非常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