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美娜光是在淮縣買的住房就有八套了。
帶院子的,不帶院子的,還有商品房。
當然了,這八套還不包括買的那些門市房。
現在可以說一句,齊文武和方美娜置辦下來的家當,是三個兒子裡面最多的一個。
但是方美娜對自己卻還是那樣。
也就是給自己買點黃金首飾,或者說買點新衣服什麼的。
在方美娜眼裡,她掙的所有錢都是給兩個兒子的。
“美娜,我覺得你還是寫你們夫妻倆名字比較好一點。
這樣的話,你們以後去省城看家林,或者說家苗他們去省城玩的話,這樣都有地方住。
自己的房子,住起來不硬氣嗎?“齊心嵐笑道。
方美娜不是傻子,很快就明白婆婆說的是什麼意思了?
他們夫妻倆的房子?
“這樣,家苗他們去的話,住父母的房子,肯定比住哥嫂的要方便啊!
家林要是成家了,那就有自己的小家了。
你看看,你們搬出去後,我什麼時候在你們家住過?“齊心嵐繼續說道。
“是啊,美娜,你看看我,我也不去家山和家川家裡住的。
我就喜歡住自己的房子。“林惠英也說道。
“是啊,三嫂,你想啊,這住父母的房子想怎麼舒坦怎麼來。
住哥嫂是房子可就沒那麼自在了。“苗穗穗也笑道。
方美娜不說話了。
是啊,給齊家當兒媳這麼多年來,她還從來沒見過婆婆在兒子搬出去後,去哪家住過。
婆婆的意思她也明白。
無非就是讓她把錢財都掌控好。
“該給準備的,你也準備了,你又不是說沒給他準備房子。
這一百八的大房子在那呢,他們結婚後怎麼都夠住的了。
至於說你們現在手上有的。
不是我想挑撥你們關系。
不管是錢還是房子,攥在自己手上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