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文華......
他什麼時候要和苗穗穗去辦手續了?
他怎麼不知道的?
“吳主任?我沒有......”齊文華想爭辯一下。
吳主任卻是又語重心長的說了兩句話。
“文華啊,年輕人呢培養感情沒錯,這想多培養培養也沒錯。
但是這要有個度的,不管做什麼事情都要有個度的。
你看看,你和穗穗這培養了好幾年的感情了,也該差不多了吧!
穗穗年齡不小了吧,好像還比你大一歲呢!
不過,這女方年齡大一點比較好,懂的疼人。”
齊文華已經聽不清吳主任在說什麼了。
他現在腦子裡想的也不是單位房子的事情了。
他滿腦子都是吳主任說的那些話。
他和苗穗穗在談物件?而且還是那種大家都知道的事情。
怎麼可能呢?他就是和苗穗穗更熟悉一點好不好?
畢竟,他們倆是從糖酒公司那邊調過來的,這肯定比一般人要熟悉一點的。
但是,他從來沒有想過,他和苗穗穗之間會是談物件這種關系啊!
不對,別人談物件都是什麼樣的?
看電影,逛公園,送女的回家,一起吃飯,幫女的家裡幹點什麼......
這麼一想,齊文華好像明白點什麼了。
他好像都幹過這些事。
齊文華感覺有點不對。
真的很不對,從表面上看,這些事情他和苗穗穗都幹過。
但是......
要麼是無意的,要麼就是水到渠成的,從來沒有過刻意去做這些事情的。
比如說,電大課結束了,送苗穗穗回家。
大晚上的,路燈都沒幾個,一個單身的女孩子走在街上多危險啊!
作為同事的自己,難道不應該送一下嗎?同事之間難道這點忙都不能幫嗎?
還有,逛公園是沒逛過,但是兩人逛過書店。
他們倆是同學,這一起逛個書店怎麼了?誰規定男女不能一起逛書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