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你這麼想感謝我,那把昨晚我陪你買的對戒,分一個給我戴?又不是隻有情侶才能戴對戒,好姐妹也能戴,你說是不是?”
“你都有婚戒了。”
“有婚戒怎麼了?婚戒和閨蜜戒是可以共存的,我十個手指頭好不!呵,我看你分明是小氣。”
“嗯,對,我小氣。小氣的我,昨天給某人買了個包呢。”
“那是你補償給我的……我的‘脫單賀禮’。”陸靈暄急中生智編出了個事由。
樓以璇和陸靈暄互送禮物的次數不多,兩人關繫好到不分你我,嫌送來送去的麻煩。
給對方“發錢”的次數挺多的,大小金額不忌,一有喜事就發,圖個吉利,也圖個樂子,收錢的快樂,是個人都懂。
昨晚陸靈暄問樓以璇要禮物,純粹是嫉妒。
嫉妒樓以璇買了對戒要給“別人”。
雖然那個“別人”鐵定是林慧顏,是樓以璇喜歡了十一年的人,但她作為樓以璇最好的朋友,又目睹了樓以璇的一系列遭遇,心裡對林慧顏多多少少是有那麼點兒不講理的“成見”在的。
有了這個包,她就自己給自己找臺階下了。
現在換了由頭,等以後樓以璇真把林慧顏追到了手,林慧顏真成了她嫂子,她再去找林慧顏要一份見面禮!
也不枉她這段時間為她倆的事兒而背負的巨大心理壓力。
設身處地的想,她幹爸幹媽那邊,她是真沒臉也沒勇氣去承認自己幹的“好事”。
她理解樓以璇的愛,同樣也理解為人父母的心,他們有權利知道女兒的一切,但沒有義務接受女兒的一切。
更何況,他們的家庭還因此産生了無法修補的裂痕。
他們該如何接受一件對家人造成破壞和損傷的事?樓以璇又如何能原諒身為這件事當事人的自己呢?
實話是,她沒辦法完全感同身受樓以璇的痛苦。
她遇到徐雅寧的時間是在同性婚姻合法之後,她向父母出櫃是在重遇徐雅寧之前。
父母共同經營一家小公司,管理著六七十號員工,合作單位數以百計。
員工之中不乏同性戀者,要好的合作夥伴中,也有兒女是同性戀者的老友。
她的出櫃,不說風平浪靜,至少沒把家裡搞得烏煙瘴氣。
再者,經歷那段求而不得的單相思後,她的成長,她的領悟,她的變化,父母也都看在眼裡。
以至於後來她跟徐雅寧“又見”,再到帶徐雅寧回家面見父母,整個過程不能說是相安無事,只能說是水到渠成。
她希望自己的幸福,能福佑樓以璇多一些幸運。
“脫單賀禮?”
“怎麼?”
“沒怎麼,我記下了。”
打完電話,樓以璇柳暗花明,心緒暢通,車門還沒開啟就又收到了陸靈暄發來的兩個“大吉大利”紅包。
她笑著點開,第一個金額是66.66元,第二個金額是99.99元。
好小氣一女的。
好暖心一女的。
她知道陸靈暄在對她說:要先順順利利,再長長久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