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最先發生的打架事件並不是針對林墨。
而是那個嘴臭的蘇明釗。
林墨、謝雨靈和方俊三人走在路上。
因為方俊說無論如何都要保護林墨,所以就跟著一起走了。
安嶽鑫是走另外一邊,所以就不能跟著。
然後他們就在路邊看到了蘇明釗被幾個人直接拉進了巷子裡拳打腳踢。
方俊看了一眼,彷彿一個百事通的他立刻說道:“是籃球社的人啊。”
“你怎麼知道?”林墨挑眉。
“那幾個人我都見過,馬力說他們都是籃球社的,看來是蘇明釗招惹到了那些人,就打一頓唄。”
以蘇明釗的嘴臭程度來說,這確實很有可能。
方俊想了想說,“算了,我上去說一下,這樣打下去,不得出事?”
說著,他便直接走了上前。
“喂喂喂!不要再打了!你們不要再打了。”
聽著這話,林墨忍不住抬頭看了看天。
也沒下雨啊。
那幾個人果然停下了手。
蘇明釗抱著頭躺在地上,小巷頗髒,但他就這麼好好地保護自己身體。
“幹嘛?你也想要捱揍?”
方俊看著那幾個人,連連擺手,“打你們打了,氣也出了,把人打傷了,你們也討不了好,就這樣算了吧。”
只不過方俊的勸阻看上去並沒有任何效果。
而且那幾個人看上去似乎還想對方俊下手。
林墨便向前一步。
下一秒卻被人抓住手腕。
林墨回頭。
謝雨靈看著林墨,皺起了眉頭。
“危險。”
林墨抬手拍拍謝雨靈的肩膀。
“放心,沒事,我能處理。”
說著,便輕輕掙脫謝雨靈的手,朝著方俊那邊走去。
“你們幾個應該是籃球社的人吧,在外毆打同學,你猜籃球社教練知道後還會要你們嗎?人你們打了,難不成還想打死他嗎?”
這話的意思很簡單。
收手,就沒事。
不收手,我就去告老師。
告老師這種操作雖然原始,但也是最為有用的。
這些人有軟肋,自然會顧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