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學期末又把錢還回去,那就說明一定是有什麼事情讓他不得不偷這筆錢了。
且當是有借有還,說明背後還是有點內情的。
“給一個說服我的理由,我可以當作什麼都沒看到。”
林墨站在原地,看著張玉忠。
張玉忠有些不知所措地站在一邊,他囁嚅著,不知道該說些什麼。
但思前想後,還是說道:“我爸媽和弟弟妹妹都需要錢吃飯,這筆錢我會還的,我週末就會去工地兼職,我可以還上這筆錢的。”
張玉忠沒說謊,他後來確實還上了,只不過這件事大概會像一根刺,永遠紮在他的心裡,成為一個內心巨大的汙點吧。
林墨回想了一下,高中時大家對誰有錢,誰沒錢的概念不算太嚴重,他高一也沒留意到張玉忠的情況。
不過他的神識能從張玉忠的情緒、表情、還有動作分辨出。
他沒說謊。
這是一個林墨能接受的理由。
偷錢固然不是一件好事,但他又不是法官,用不著什麼法律條文。
仔細思索後,林墨從懷裡掏出了兩百塊現金。
“錢放下,這兩百算我借你的。”
張玉忠愣了一下,他有些不知所措。
“你不告發我?”
“沒必要,告發你我有什麼好處,除了毀掉你之外,有什麼用?你還不如干乾淨淨地繼續讀書。”
張玉忠聞言,眼眶通紅,表情上寫滿了愧疚。
“我...我......”
林墨翻越窗臺,將那二百塊塞進了張玉忠手裡。
“夠嗎?”
“夠了!夠了!”張玉忠甚至只是抽出一百塊,想要將另外一百塊塞進林墨的口袋裡。
“拿著先吧,總得多預留一些,別逼得自己太緊,學習還是要緊的,學校有貧困補貼,你去找班主任要就好了。”
張玉忠張了張嘴,然後撓了撓頭說:“我不知道。”
確實,這種事情除非班主任主動說,不然作為學生,還真不一定知道。
張玉忠抬頭看了眼同樣站在窗邊,但沒說話的褚苗苗。
“不用擔心,她聽我的話,不會說出去的。”
林墨把門開啟。
“走吧,會沒事的。”
PS,這一段可能略顯聖母,但在主角的角度上來看,這個人最後是把錢還了,而他如果僅僅是借200塊錢,就能把一個人的心靈給拯救回來,那麼這是值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