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忘了物以類聚這句話,文人喜歡文人,武人喜歡武人,李將軍不一定喜歡我,但是肯定喜歡你。”
朝曦當即一喜,“這麼說我沒有搞砸?”
“不僅沒有搞砸,還歪打正著。”沈斐雙手攏在袖子裡,“不過李將軍在軍中很有威望,你打敗了他,哈哈……”
“哈哈什麼?”總覺得這兩個字裡有什麼含義。
“沒什麼。”沈斐沒說。
“沈斐。”朝曦沒太注意這個,反倒關注起了其它,“你想跟李將軍拉關系,為什麼不叫他叔公,這樣不是更親一些嗎?”
沈斐微微一愣,半響道,“叫他叔公,更像借關系。”
原來如此,沈斐不想借這層關系跟李將軍好,更想讓李將軍憑他的膽識和其它方面承認他。
朝曦暗自覺得自己太單純,沒沈斐想的多,不過沈斐的自尊心也太強了點,如果是她,接關系就接關系嘛,有這層親情在,為什麼不接?
可以省很多麻煩,但是因為沈斐自尊心強,不想借,於是只能繞遠路,用實力打動李將軍,花更多的時間和精力,真不知道他是聰明還是笨。
也許這就是文人風骨吧。
不求人,靠自己。
“事談完了,咱們回去吧。”倆人已經走到了馬兒旁邊。
馬兒放蕩不羈愛自由,沒人牽著會跑,所以沈斐走時安排了人顧著。是個小夥,那小夥剛被朝曦打敗,這會兒還要幫朝曦牽馬,頗是不爽,瞧見她冷哼一聲將繩索給她。
朝曦道了聲謝,也不管他聽沒聽到,自己做到就好。
倆人跨上馬背,一前一後拉了拴要走,身後突然有人說話。
“侄孫。”
沈斐動作一頓。
李將軍牽著馬站在不遠處,“當年是叔父對不起你。”
沈斐回頭,莞爾一笑,“叔父說得哪裡話,侄孫知道,叔父其實是為了救侄孫。”
一陣寒風刮過,吹起沈斐三千青絲,“天冷了,叔父保重身體。”
很多年前沈斐也說過這句話,只是與現在處境完全不一樣。
記得那時候他母妃剛走,他一個十二歲的孩子挨個上門尋求庇護,每每吃個閉門羹,或幹脆將人趕出去。
先皇登基,第一件事就是除掉自己的兄弟,所有比自己出色的一律想法子弄死,沈斐雖然才十二歲,可他神童之名遠揚天下,亦受先帝忌憚。
沈斐自己似乎也知道,想尋求朝中有勢力的親戚為他說一句話,或指條明路,然而並沒有人肯幫他,一個都沒有。
他在將軍府的門口跪了三天,執著到可怕,李牧無奈給他開了門,可他也沒有辦法,只給了他四個字。
‘自求多福’。
當時沈斐點了點頭,十二歲的稚嫩臉龐上露出不太符合他這個年紀該有的成熟和蒼桑,沒有問他為什麼?也沒有哭沒有鬧,只大大方方道,“天冷了,叔父保重身體。”
然後折身離開,帶著一個比他還小的丫頭,丫頭凍的牙齒打顫,哆哆嗦嗦跟在他身後。
後來聽說他自個兒去求兄長,自願為父皇守墓。
先皇念在他年幼,又孤苦伶仃,沒有一個人願意幫他的情況下,準許了。
“假如當時有人肯幫我,我或許不會去守墓,先皇也不會同意,正因為沒有一個人肯幫我,先皇才會答應一個背後空空,毫無威脅的人去守墓。”
守墓三年,等於放棄一切,等三年後先皇的位置坐穩,他更無關緊要,哪還有翻身的機會?
可惜世事難料,誰能笑到最後,還真不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