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病和看病是兩碼事,治病是將人治好,看病是寫方子給人,叫人家自己抓藥,相差大了去了。
但朝曦今天生意不好,一整天才賺了十八文錢,如果她說不包括治病,這人肯定二話不說找旁人看病,十文錢也是錢,猶豫了一下,朝曦問,“什麼毛病?”
沒說包不包括,先看病,小的磕傷碰傷治了便是,實在為難的再拒絕。
那女子拉起孩子的手腕給她看,“不知道怎麼回事,突然起了個肉包,一摁就疼,不摁也沒事,孩子還小,我怕出什麼事,所以帶她出來看看。”
朝曦招手讓孩子過來,拉過她的手腕瞧了瞧,眉頭逐漸皺起,“你平時給她幹很多活嗎?”
女子想了想道,“偶爾會讓她幫著繡繡花,做做飯,喂些雞鴨之類的小活。”
她說了慌,朝曦也沒戳穿她。
“這是累病,多休息休息就好。”
一定是每天幹重話才會變成這樣,不知倆人之間是母女還是其它關系,朝曦不好管,只揉了揉肉包的地方,抬頭看向天空,“咦,星星都出來了?”
那女孩本能抬頭去看,誰料朝曦突然用力一按,生生將肉包摁了下去。
“好了。”
不是什麼大毛病,是手腕背面的骨頭因為幹重話,稍稍錯位,把肉擠了出來,形成一個大包,摁回原位便是。
“回去後盡量少讓她幹活,休息一兩個月就沒事了。”
那女子瞧著已經恢複成原樣的手腕,驚喜道,“多些大夫妙手回春。”
她又去按女孩的頭給朝曦道謝,那女孩十分堅強,只剛剛朝曦下狠手的時候叫了一聲,往後咬著牙硬撐,疼的額頭上盡是汗。
“謝謝大哥哥。”
她很乖,乖的讓人心疼,朝曦揉了揉她的腦袋,沒要診金,反正也沒費什麼功夫,她雖然窮,但是好歹有一門手藝,餓不死,那倆人就不一定了,瞧著就比她更需要錢。
天已經全黑,朝曦送別了倆女子,收了牌子擱在馬車上,準備趁夜趕路,白天她睡了一會兒,現在很精神,睡不著,這麼晚又沒辦法擺攤看病,不如趁夜趕路,明天就能跑到京城,早上城門一開,她正好進去。
朝曦的眼睛夜裡能看見,半夜趕路完全沒問題,不過馬兒需要些光,朝曦去點燈籠,風大,她點了幾次都沒成功。
“請問……”一個聲音突然從身後響起,夾在風中,聽不真切,“是去京城的車嗎?”
朝曦回頭瞧了瞧,發現是個十一二歲的男孩,紮著童子頭,身著布衣,肩上斜挎著包裹,明顯也是趕路的人。
“嗯。”朝曦點頭。
“介意載我們一程嗎?我們有錢。”童子伸手入懷去拿銀子。
朝曦挑眉,“我們?”
“我和公子。”那小童朝後指了指,“公子家裡出了些事,急需回京一趟,這大半夜的,也找不著馬車,還好遇到了你。”
朝曦順著他手指的地方看去,離的遠,只朦朧瞧見一個輪廓,似乎是個身形單薄的男子,端端正正坐在輪椅上。
坐輪椅?
不知想到什麼,朝曦呼吸一窒。
再仔細一看,發現是她想多了,雖然一樣五官精緻立體,面容俊俏白皙,但他不是沈斐。
這個時候沈斐早就到了京城,安安穩穩的做他的攝政王。
“你叫他過來吧。”不說別的,就光他這個腿,朝曦也不可能放任他不管。
許是照顧沈斐照顧的多了,瞧見一樣的瘸子,本能多了三分憐惜。
‘憐惜’這個詞不該用在男人身上,偏朝曦任性,就是想用。
那童子大喜,“多謝公子,公子好人有好報。”
朝曦揮手,“你給了錢,不用謝我。”
雖然這麼說,那童子還是很客氣,又謝了一遍才去推他家公子,人離得越近,朝曦越是有種熟悉的感覺,可哪裡熟悉又說不清,許是一樣腿瘸吧。
馬車到人腰間,那倆人上來時遇到些麻煩,童子才十一二歲,那男子腿又完全不能動,抱不動他,小廝急出了一身冷汗。
朝曦都看不下去,“我來吧。”
童子略微遲疑,“太高了,咱們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