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處了一個多月,這女孩就提出了分手,而且剛一分手,就跟另外一個家裡條件很好的男生處上了。
小名知道這件事之後,那是勃然大怒,馬上找到了情敵,直接大打出手,不過雖然架是打贏了,但是窮的本質卻改變不了,最終還是沒能挽回女孩的芳心。
這件事對秦東明的打擊非常大,也讓他明白了一個道理,和外貌比起來,錢才是泡妞的根本,只要有了錢,啥樣的女人都能找到。
為了能快速搞到錢,秦東明想出了三個好辦法,第一就是吃軟飯,以處物件的名義,騙其他女孩的錢,這個騙五分,那個騙一毛,只要物件處的夠多,錢就能源源不斷。
第二個辦法就是跟其他男同學要,不給就揍你,揍到你掏錢為止。
如果前邊這兩種方式都斷檔了,那就用第三個方法,出去偷東西,主要就是偷點破銅爛鐵出去賣錢。
這段期間秦東明被公安機關處理過幾次,但是由於金額都不大,而且年齡還小,最終都是批評教育一下就放了。
不過這三種方式,想搞到大錢是不可能的,所以無論秦東明怎麼努力,那個女孩最終還是沒能回到他身邊。
此時秦東明也想開了,天涯何處無芳草,何必單戀一枝花,燕雀焉知鴻鵠之志,老子的目標是賺很多很多錢,玩很多很多女人。
初中畢業之後,秦東明就輟學回家了,從此開始遊手好閒,專門以偷為業,可以說是看到什麼就偷什麼。
然而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溼鞋,1976年五月份,秦東明因為盜竊並屢教不改,被判了勞動教養兩年。
此時秦東明還未滿十八週歲,按理說兩年的時間挺一挺就出來了,人生還有大把的時間。
可是秦東明壓根就挺不了,勞教所裡別說女人了,連個母豬都看不到,老子還得出去泡妞呢。
接下來秦東明開始想辦法逃跑了,結果第一次逃跑以失敗告終,但是沒關係,就當是探探路了。
沒想到第二次逃跑又被逮住了,不過這都不是事,越獄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這回就當是積累經驗了。
然而第三次逃跑,再次被抓了個正著,這可把秦東明愁壞了,看來此事不應操之過急,還得從長計議!
接下來秦東明開始精心策劃,耐心的等待機會,最終總算於1977年2月12號這天,趁著外出勞動的時候,成功的從勞教所裡跑了出來。
可是跑出來之後,秦東明又開始犯愁了,自己身無分文,又不敢回家,最後沒辦法,只能是繼續盜竊。
這段期間秦東明可遭了不少罪,東北的二月份,正是天寒地凍的時候,他無處可去,只能找了個廢棄的破房子,提心吊膽的撿點破木頭點火取暖。
秦東明跑出來後的第五天,就是農曆的大年三十,這天他撬開了一個小賣店,整了點罐頭、花生米、麻花,還整了兩瓶酒,蜷縮在四處透風的破房子裡,好歹算是把年給過了。
秦東明就這樣混了一個多月,終於等到了春暖花開,這下終於好了,用不著再遭罪了,結果正當他準備放開手腳大幹一場的時候,殘酷的現實又給了他致命一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