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治民那些閒書還是沒白讀的,他從書中總結出來一個道理,古往今來但凡是成大事者,都要輔以騙術相結合。
大騙可以稱霸天下,小騙可以致富發家,既然老子沒有經驗,那就先從小的做起。
隨後龍治民便簡單收拾了一下,去了商縣城裡,每天遊走於各個繁華地段,主要目的就是探聽各類訊息,獲取訊息的途徑就是跟別人聊天,嘮身邊人那些家長裡短的事。
每天晚上回家之後,龍治民就把這些看似沒用資訊整理出來,等日後設計好套路,就可以拿出來騙人了。
騙人的方式也很傳統,那就是算命,利用自己提前瞭解到的資訊,先給你來一個未卜先知。
等你大吃一驚,張嘴連呼高人的時候,龍治民外話鋒一轉,給你算個災卜個難,這時候你就得乖乖掏錢了。
這件事龍治民確實下了不少功夫,案發之後警察在他家裡搜出來一大堆釘的整整齊齊的煙盒,上面一共記了一千二百多人的詳細資訊。
但是幹這行並不是那麼容易的,光準備充分還不行,知識和閱歷同樣必不可少,最起碼也得有師傅領你入門,啥都沒有的話,想讓別人相信太難了。
龍治民一沒有經驗,二沒有師傅,上來就想出去騙吃騙喝,效果並不理想,有好幾次都差點捱揍。
就這樣混到了1983年,龍治民混的都吃不上飯了,連家裡那個破房子都快倒了,再不修修的話,住的地方都沒了。
眼看著修房子的事迫在眉睫,可是龍治民卻懶得自己幹,最後實在沒辦法,他跑到了商縣的集市上,以五塊錢的價格,僱了一個人回來幹活。
可是回到家之後,人家房子都快修好了,龍治民又有點後悔了。
老子全部家當就剩這五塊錢了,一會都給你了,我明天的飯都吃不上了。
可是不給錢的話,人家也不能同意啊,怎麼才能又讓馬跑,又不給馬吃草呢?
龍治民琢磨來琢磨去,突然靈機一動,老子趁他不注意,直接把他乾死不就完了嗎!
這樣既不用給錢,還能把活幹了,指不定運氣好的話,還能在他身上找到十塊八塊的,就算是一分錢都沒有,這身衣服改一改自己還能穿呢。
反正人是在縣城裡僱的,僱的時候也沒人知道他去哪,回來的時候也沒有人看見,到時候直接挖個坑一埋,根本就沒人知道。
老子這脾氣就是敢想敢幹,打定主意之後,龍治民趕緊找來一把撅頭,來到了那個工人身後,對著他腦袋噗通就是一下,直接把人打倒在地。
接著龍治民又狠狠的刨了幾下,確定人死了之後,這才停了下來。
第一次殺人的龍治民非但沒有害怕,反而心情格外舒暢,自己這麼多年來一直被人瞧不起,今天總算是出了一口惡氣。
龍治民歇了一會,就把那個工人身上的衣服全都扒了下來,然後直接在院子裡挖了一個淺淺的小坑,把人往裡一埋就完事了。
龍治民心滿意足的拿著衣服回到屋裡,又從衣服兜裡翻出來三塊多錢,心裡別提有多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