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九)
麥望安無辜地眨巴著眼。
“你神經病啊,”路將寧規整自己坐沒坐相的姿勢,挺直腰板,橫眉立目,“你站這裡幹嘛啊,在這裡給初一二班免費當門神啊?”
換作別人說出這種話,麥望安或許會積攢著滿腔的怒火,因為這就是對他的辱罵。可路將寧說出這樣的話,雖覺得嘲諷,對方也一定沒好意,但這話就是點不著他怒火的芯子,反而這把火燒到別處,燻得他以為這是在調情。
對著路將寧,他那不要臉的勁兒就自然流露了:“我不當門神,我親自給你當桌神。”
路將寧冷著眼丈量他許久:“你瘋了?”
“我可沒瘋,”麥望安意有所指,“我要是瘋了的話我就抱著我不會做的題來回啃。”
路將寧冷笑:“所以這是來嘲諷我了?”
麥望安立刻否認:“我可沒有啊,你不要亂給我扣屎盆子。你要不跟我當課代表啊?”
“都這麼問了你還敢說不是嘲諷我?”
麥望安不置可否:“主要是你看得挺認真的,我覺得你會對生物這門課有濃厚興趣。”
話說到這裡,路將寧這個常年冰封著一張臉的人再次偶然笑起來。悶聲的笑容展現在他的臉上,如同春季到來時冰下暗湧的淙淙泉水,那一剎那百花盛開,全身的疏離感再也不複存在,眸子裡盛著三分暖:“我確實對生物挺有興趣的,不只是生物,其他幾門沒學過的也同樣對我來說有一種新鮮感。對所有新出現的事物感到好奇不是人類通有的特點嗎?”
麥望安很贊同他的話,只不過令他不解的是路將寧的笑容:“那你這麼高興幹什麼?”
路將寧意味深長地說:“你之前可是一棍子打不出一個響屁,現在都敢冷嘲熱諷了。”
沒有直言明說,麥望安還是理解了他話中的意思:“哦,我的改變讓你覺得有意思。”
“你難道不也是覺得我挺有意思嗎?”
麥望安一直覺得路將寧有意思,從打見面開始,他就覺得路將寧有意思。
路將寧這種性格的人他不是沒見過,只是沒見過出歹毒的話的人。這樣的形象從前只存在於他的腦海裡,人越是沒有什麼,就越渴望,路將寧在他腦子裡翻來覆去,集他一身所有缺失的特點。當這個人活生生地站在自己的面前,他迷惑,驚訝,懷疑,然後又伴隨著喜悅。最初他以為兩者不可分割,他把路將寧當做自己,可漸漸地他發現路將寧有屬於他自己的靈魂與特點,那是個獨立的人,所以他又把他作為朋友。
他喜歡這個幾乎和自己長得一模一樣,性格卻天壤之別的朋友。
可再怎麼做,他的主觀意志無法強加在路將寧的身上,有意思歸有意思,嫌棄還是得嫌棄,路將寧眼角掛起的弧在吐出裹滿霜雪的話時格外鋒利,他還是被不留情面地趕走了。
除語數英外,其他的幾門新課都足以喚醒學生們的好奇心,一節兩節倒還覺得十分有意思,三節四節興趣便直線下降,若中途被老師訓一句,等到五六節,那就徹底一身反骨。
也就不到兩周的時間,所有的學生都被無聊又零碎的教學方式打回了原型,他們全部期待著中秋過後的國慶長假的到來,翹首以盼,就像等待著一個久別重逢的老朋友。
——
月末降了一場秋雨,夏季就此翻篇而過,金黃的楓葉紅了,秋天到了,國慶也到了。
週五放學,麥望安就領著沈從意前往小學附近的小賣鋪,他還記得今日是朋友的生日。
雨是在中午停的,傍晚夕陽傾斜,餘暉照不到路旁,氣溫下降,路緣石旁的積水沒法蒸發,全積在一起。道上車來車往,接孩子放學的家長比比皆是,步行回家的兒童謹遵教師的口頭教育,三三兩兩地走在路邊,不注意就會踩到泥水,卻又不能邁過路緣石走裡面,那裡更是一片狼藉,雜草混著泥巴,腳踏進去,鞋子估計都要費好半天的工夫才能拔起。
拔出來後更有想死的心了,泥巴黏在鞋底,沒羞恥心的孩子或許會在路緣石上擦一擦,隨後扔下就也不管了;反之,另一類的孩子就會踩著泥巴,歪歪扭扭地回家去。不過等到了家,腳上穿的那好端端的一雙鞋子,無論什麼鞋,到家也就變成名副其實的高跟鞋了。
好在國慶假期休息七日,麥望安不著急回家寫作業,與沈從意慢慢地走在路緣石上。
“我拿了五塊錢,”他說,“我們可以把這五塊錢全部花上,你買你想吃的零食就行。”
沈從意走在他的後面,許是沒站穩,他感到校服一緊,後背上有一股強大的力量拉扯著他,扭頭去看時,沈從意還站在上面,腳卻剛從下面拿上來。
多虧沈從意落腳的地方長出一株蔥綠的草,沒能讓他的鞋沾上泥水,連他自己也頗為慶幸,否則回家就要被母親訓斥一頓。
沈從意想拿出一半的錢去買辣條兒。他不僅是遊戲愛好者,也是辣條兒愛好者。從小他就格外向往三無零食中的辣製品,小時候父母還沒離婚的時候,家裡人管得嚴,不許他吃這些東西,嚴格到碰到不到一丁半點兒,偶爾有一次在學校裡品嘗到,就好像嘗到了山珍海味,這東西的味道竟是要比他吃的三餐還要有滋味,此後這便是一發不可收拾。
麥望安感同身受。
不過作為過來人,他還是有必要再次提醒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