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對呼蘭大俠的案子做一些分析推測,首先就要對他的整個作案順序和作案手段進行梳理。
第一起案子的受害者為呼蘭縣許堡鄉派出所所長張富貴,一家五口四死一重傷,搶劫手槍一支。
第二起案子中的受害人,是萬發鎮巴彥縣派出所的所長霍瑞晨,以及他的鄰居周樹森,可以肯定的是,周樹森的死亡,純屬是運氣不好的意外。
而第三起案子中的受害者是呼蘭縣公安局的辦公室主任馬福林一家三口,這起案子中馬福林的配槍被搶走了。
緊接著就是第四起案子,受害者為呼蘭縣派出所的民警朱凱,但他的受害地點是在呼蘭縣公安局局長家的門口。
隨後的第五起案子中,呼蘭大俠的目標是一名看守所管教,但是由於動手時被發現,這起案子並沒有幹成。
最後一個案子中的受害人就是呼蘭縣法院的法警劉永吉了,也就是從這以後,呼蘭大俠就銷聲匿跡了。
從呼蘭大俠下手的目標順序可以發現,受害人從派出所所長,到辦公室主任,再到公安局局長家門口,然後是看守所管教,最後是法院的法警。
這個順序非常符合一個犯人從被抓到審訊再到關押,最後到判刑的整個過程,也就是說報復的目的非常明顯。
警察在調查第一起案子的過程中發現,本案中的受害人張富貴的口碑相當不錯,社會關係也並不複雜,基本上排除了仇殺的可能性,所以案犯的作案動機很明顯就是奔著手槍去的。
由此可以推測,案犯搞手槍的目的就是為了接下來的復仇,那麼很明顯最直接的仇家就是第二起案子中的受害人霍瑞晨了。
這起案子發生在巴彥縣,此地距離呼蘭縣大概60公里左右,這也是所有系列案件中唯一一起發生在呼蘭縣之外的案子,但也是本案中的重中之重。
有些讀者可能會有疑問,既然第一起案子中呼蘭大俠可以直接撬門進屋,用刀子滅了張富貴一家滿門,為什麼不能用同樣的方式,直接對仇人霍瑞晨下手?反而要連累無辜,同時也增加了風險。
透過對兩起案子中的受害人的基本資訊和一些細節分析,作者做了一個大膽的假設,最直接的原因就是呼蘭大俠對自己的武力值不夠自信。
張富貴遇害的時候,已經五十多歲了,而霍瑞晨遇害的時候正值壯年,呼蘭大俠有信心用刀解決掉張富貴一家,但是沒有信心幹掉霍瑞晨,所以必須要搞到槍才有把握。
另外從案發時間上來看,本來半夜撬門進屋,趁著受害人睡覺的時候動手,這樣做把握是最大的,但呼蘭大俠對霍瑞晨動手的時候,卻選擇的是傍晚剛下班的時間。
由此可見霍瑞晨家的安全防範應該要更高一些,很可能用斧子摳門框的撬門方式行不通,這也是呼蘭大俠搞槍的最主要目的。
另外還有一個細節,那就是在對霍瑞晨一家動手的時候,呼蘭大俠的手槍被一個家訪的老師打掉了,而這個老師事後並沒敢去追,說明他並不是什麼戰鬥力強悍的選手,這也側面印證了,呼蘭大俠的武力值應該屬於一般水平。
最後還有一個值得注意的地方,那就是本案的發生時間是1987年,而受害人霍瑞晨是在四年前轉行當的警察。
四年前就是1983年,這一年發生了一件重要的事情,那就是八三嚴打,由此可以推測,呼蘭大俠和霍瑞晨結仇的原因,很可能是因為八三嚴打。
但是根據八三嚴打的力度來看,當年隨隨便便一個小案子判的都會很重,此時才剛剛過去四年。
如果是兩個人的直接仇恨,這麼快就出獄的可能性很小,而且對於嚴打來說,判個三四年根本就不算什麼大事,根本沒必要去殺人,所以兩人結仇的原因,很可能是因為呼蘭大俠的家人。
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麼最有可能的就是呼蘭大俠的兒子,因為家人也分很多種,值得自己冒險去殺人的,最大的可能性就是親生骨肉了。
這一點也能印證之前的猜測,那就是呼蘭大俠的武力值並不是太高,原因就是年齡有些太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