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上人命案之後,為了安全起見,黃明洪決定找一個靠山,於是經人介紹,開始跟著鄭煌混了。
鄭煌非常需要這種亡命徒,不僅可以擴充實力,還能加速團伙的發展,因此雙方一拍即合,黃明洪帶著團隊入組,鄭煌的團伙直接擴大到了三十多人。
接下來團伙的發展策略還是開設賭場,由鄭煌做總指揮,陳作龍和黃明洪分別帶著一夥小弟,負責看場子和追債之類的業務。
鄭煌這個人辦事還是比較公道的,大家對他都很信服,所以此時團伙的管理方式,完全就是靠鄭煌本人的個人魅力。
不過人多了問題就多,總會有人想著要投機取巧,團伙裡有一個叫盧小軒混子,帶著幾個小弟負責看一個場子。
時間一長盧小軒想法就多了,你這老大當的太輕鬆了,每天啥也不用幹,我們到月就得給你交管理費。
這可都是我們用命拼出來的,憑什麼讓你坐享其成,等老子業務成型了,就拉個隊伍單幹。
有了二心之後,盧小軒這個場子的管理費就開始拖延了,你鄭煌不就是殺過那一次人嗎,老子也不怕你。
面對手下人的反水,鄭煌的做法可想而知,必須要殺一儆百,而且要整就光明正大的整,要讓整個道上的人都知道。
1995年9月15號這天,鄭煌安排周巖凡、謝昌輝等五個人,帶了兩支手槍、一支衝鋒槍和一支來復槍,在河西路上把盧小軒攔住了。
一夥人在眾目睽睽之下,對著盧小軒一頓掃射,當場把盧小軒和另一個吃瓜群眾打死,事後五個人跑去外地藏了起來。
經過這次當街殺人,鄭煌不僅展示出了自己的實力,提升了自己在道上的權威,同時表明了自己的態度,你們乖乖聽話,老老實實的幹活,蝦哥不會虧待你們,但你們要是敢跟我耍滑頭,玩吃裡扒外那一套,盧小軒就是個例子。
管理團隊光靠以德服人是行不通的,必須有懲罰手段的配合才行,這就是典型的黑幫管理模式。
對於這種暴力犯罪團伙來說,除了開設賭場之外,最簡單粗暴的搞錢方式就是搶劫了,這玩意技術含量低,而且見效快,黃明洪就是這麼幹的。
1996年1月份,黃明洪帶著幾個人去了一個叫吳永奎的老闆家裡,把吳永奎直接從家裡綁走了。
因為之前黃明洪幫吳老闆平過一次事,吳老闆答應事成之後給他一套房子,結果一直沒有兌現。
所以這次黃明洪直接把人綁走了,一頓狠揍之後,逼著吳永奎寫了兩張欠條,一共是十四萬九千塊錢。
隨後黃明洪拿著這兩張欠條,又找到了欠吳永奎錢的人,你不是欠老吳錢嗎,正好他欠我錢,你把錢還給我就行了,馬上就得還。
對方畏懼黃明洪的實力,乖乖的把錢還了,結果黃明洪拿到錢之後,就跑到賭場裡一頓奮戰,一年的時間下來,就把這些錢輸的毛幹爪淨。
有了上一次的搞錢經驗,黃明洪的犯罪開始升級了,這一次他直接玩起了綁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