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著江亦發紅的眼睛,我的心又軟了下來。他伸手抱住我,聲音有些哽咽:“你還願意給我一次機會嗎?”
我望著他,他說了這麼多,解釋得這麼清楚。我是不是也該為我的過錯道個歉呢?
“對不起……”
我剛開口,江亦的眼淚就掉了下來,他緊抿著唇,抱著我的手臂微微發抖。我立刻意識到他誤會了,他以為我要拒絕他。
愛情怎麼會讓人變得這樣患得患失?記得很久以前,他應酬喝醉回來,我開玩笑說不要他了,他眼眶瞬間紅了,抓著我的手說:“別不要我,求你了……我做的不好我可以改,我好不容易才找到你。”
明明曾經那麼篤定他愛我的,為什麼現在會因為一件小事就猜疑他的愛呢?為什麼非要透過反複的無理取鬧來試探他到底有多愛我呢?直到把他逼到崩潰才肯相信他的愛?我到底有多麼缺乏安全感和自信?他明明已經毫無保留地給予了我全部的愛,為什麼我還是不肯相信,非要這樣一次次地折騰呢?
他從不主動提起找我的那六年有多難,只有在我追問時才會低聲說幾句:“那六年太苦了,你去過的城市都太大啊,大到一丁點訊息都不留給我……以後我得把你看緊點,你去哪兒都得帶上我,要是再把你弄丟,我可能真的會瘋。”
他總說:“趙弟,你真的不知道我有多愛你。”可我卻一次次質疑他的愛,如果當初多給他一點信任呢?明明是我口不擇言傷害了他,分開後卻還埋怨他為什麼不來找我,嘴上說著愛他,可連最微薄的安心都沒給過他。就像俞豔說的,到底怎麼愛人,我還得學。
“我也該向你道歉。”我望著他泛紅的眼睛,“我應該相信你,不該胡亂猜疑,更不該對你說那些話。”我輕輕回抱住他,“所以……你願意再給我一次機會嗎?”
江亦哽咽著將我緊緊摟住,“你嚇死我了,我還以為你真的不要我了。”他的聲音裡帶著明顯的顫抖。
我靠在他胸前,不知是被他的情緒感染還是怎的,淚水也不受控制地湧出來。說來奇怪,明明前兩天已經哭幹了眼淚,眼睛都腫得生疼,此刻竟還能流出這麼多眼淚來。
江亦稍稍松開我,抬手輕輕拭去我臉上的淚痕,目光掃過空蕩蕩的桌面,眉頭微蹙:“我們的照片呢?”他又執起我的手,指尖摩挲著中指的位置,“戒指也沒戴。”
我抽了抽鼻子,“都收起來了,本來想扔掉的。”那些照片和他送的禮物,我確實幾次三番想要丟棄,可每次拿出來又放回去,終究狠不下心來。
江亦溫柔地吻了吻我的手背,“先把它們擺出來吧,等到時候買房子搬家時再收拾也不遲。”
他一件件把東西拿出來擺回原位,然後小心翼翼地問我能不能把他從黑名單裡放出來。我這才驚覺他居然還在黑名單裡,明明記得早就移出來了啊!所以這半年來我每天都在期待什麼?一邊盼著他加我好友,聯系我,一邊卻把他關在黑名單裡?
我問他如果沒有在超市遇見,是不是打算一直不出現,江亦說他原本就打算忙完這個專案辭職之後來找我的。
他帶我去他住處取東西,更讓我震驚的是,他竟然就住在我的小區,就在我後面那棟樓。他說原本想租我同一棟或者前面那棟,“要是同層的話,說不定在家也能看見你”,但沒找到出租的。我罵他變態,心裡卻泛起漣漪,原來這半年他天天都能看見我,只有我傻傻地想著他。
還好他的專案結束了,離職辦得幹脆,不然真不知道這個“跟蹤狂”還要偷看我多久,每天跟著我下班,站在我家樓下目送我關燈才離開,卻始終不肯露面說話。他可真是太壞了。
我也太壞了,明明愛得這麼深,卻偏要等他先低頭。
我們如願買下了三室一廳的房子,簽合同時,江亦執意只寫我一個人的名字,他說“有你在的地方才是家”。這個傻子還嘟囔著:“現在房間多了,要是你再說不要我,我就躲去隔壁房間賴著不走。”我笑著罵他傻氣,眼眶卻不爭氣地紅了。
那一刻我忽然明白,我們這輩子都不會再分開了。我要把那些傷人的話永遠咽回去,學著像他愛我那樣,好好愛他。
邵景周結婚那天邀請了我和江亦,我見到了他的初戀,那真是個讓人驚豔的姑娘,面容清秀,身材修長而均勻,沒有一絲贅肉,一襲白色婚紗襯得她宛若書裡走出的公主。舉手投足間都透著優雅,說話輕聲細語,是那種骨子裡透出的大家閨秀氣質。雖然有人說我們長得像,可我仔細端詳後發現,我們除了身高相近,分明是兩種截然不同的存在。
婚禮結束後回家路上,江亦牽著我的手突然說:“你和邵景周初戀一點都不像,他當初說你們像肯定是接近你瞎編的藉口。”
我笑著搖搖頭:“都過去多久了,人家都結婚了,你今天不是跟他聊得挺好嗎?怎麼還惦記這事。”
他看著我說,以後他好好過他的日子我就不惦記了。我差點笑出聲,覺得有時候江亦和我講話時特別不像他。
原本計劃晚些在回家過年,但離春節還有二十天幾天時,江亦就天天催我回去。他說再晚的話,領證就得等到年後了。“年後就年後唄。”我隨口回道。
“等不了。”他緊緊攥著我的手,“我已經等了太多年了,現在一天都不想等了。”
見我不以為意,他又孩子氣地補充:“真的,我一分鐘都等不及了,就想立刻把那個紅本本捧在手裡。”他說,“邵景周都結婚了,你該嫁給我了。”
這種說法太荒唐了!要是傳出去,別人還以為我對邵景周念念不忘,是因為他結婚了我才退而求其次選擇江亦呢。
我拗不過江亦的堅持,離春節還有二十天的時間,我們回去了。沒有辦酒席,就兩家人坐在一起吃了頓飯,我和江亦商量好了,我們準備去旅行結婚,去我們兩個都想去的地方。江亦的爸媽沒有任何意見,完全尊重我們的想法,我爸媽倒是反對,畢竟還等著收份子錢呢,但最終也是反對無效。
領完證那天,江亦舉著結婚證對著陽光看了許久,又將結婚證和我們的合照發遍了所有社交平臺,反複翻看那個紅本本,一遍遍問我上面印著什麼字。我說是“結婚證”,他又指著我們的名字給我看,我說他簡直是著魔了。
從民政局到家,他始終緊握著那個紅本本,回家後神秘兮兮地藏了起來,到現在我都沒找到藏在哪。他說不會告訴我的,我以後就不能再有不要他的這種想法了。
他抱著我轉圈,說我現在完完全全屬於他了,就算我想反悔,法律也會保護他,我不能不要他了。
那天一整晚他都在不停地喚我的名字,後來改口叫“老婆”,纏著不讓我睡,非讓我親他一百下,再說一百句“江亦我愛你”然後再叫一百句“老公”,我不應他就纏上來親我,撒著嬌讓我叫他,我若是再拒絕,他就纏上說我如果不會,他教我。最後沒辦法我只能妥協,親完後他又耍懶,說我沒親夠,然後纏上來吻我。甜膩得不像話。
我想,光雖然照不進深淵裡面,但江亦的愛和真心可以抵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