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麼說起來,小兄弟失手劉勇也有情可原……”
“可我聽說,還有一人那日也在……”
“噓——你忘了那人說過什麼了?再說下去,小心被殺……”
“啪”的一聲,驚堂木重重地拍在桌子上,眾人嚇了一跳,連忙住了嘴。
縣令看了幾頁,越看臉色越差。他斂起調侃的神色,一時間神色變得陰沉。
可他沉默半晌,似乎想到了什麼,合上了日誌。
他冷哼一聲,將那日誌又丟回她面前,恢復了鬆散的樣子。
“你妹妹多大?”縣令問。
“十四歲。”
“這麼說,三年前,她只有十一歲。”縣令嘲諷地道,“你認為十一歲的孩童寫的日誌,能作為呈堂證供?”
“究竟是不能,還是大人不想?”趙玖鳶問。
縣令怒聲道:“輪得到你質問本官?就算劉勇欺辱你弟弟在先,可你弟弟失手殺了人,這可是死罪!”
“劉勇之死是意外,我弟弟只是推了他一把。律法規定,誤殺可從輕處罰,更別說劉勇犯下的罪行,更加惡劣!”
“你說了這麼多,本官問你,你可有人證?”
趙玖鳶一頓,深吸了口氣:“有,只是不敢出頭。因為有人搬出公主,說若是敢出堂作證,便會屠村。”
身後鄰居臉色白了白,她竟然將這事如此光明正大地說了出來,若是讓那人知道……
但那些看熱鬧的百姓事不關己,興趣高昂,又討論了起來。
“怎麼還跟公主有關係呢?”
“你不知道嗎?這兩天流言四起,說公主的幕僚帶人欺壓百姓,還放言說,若是有人敢說出去,就要屠了村子!”
“當今公主竟如此蠻橫跋扈草菅人命?”
“誰說不是呢……”
“都給本官閉嘴!”縣令又重重地拍響驚堂木。
“大膽刁民!你所謂的證據,無非是日誌和謠言!這些豈能作為呈堂證供?”
“究竟是不能作為證據,還是大人根本不在乎真相?!”趙玖鳶渾身都在戰慄。
“縣令如此輕易便定了我弟弟的罪,不知縣令可曾走訪探查過?如果百姓受了屈辱,卻因權貴施壓得不到公正的審判,那律法有何用?這縣衙又有何用!”
“放肆!”縣令猛地站起身。
他太憤怒,以至於掀翻了太師椅。
“需要你評判本官,評判律法?!你拿不出證據,還在這胡攪蠻纏,肆意妄言,擾亂視聽!來人!把她拖下去,打二十大板!”
衙役立刻就上前要將她押下去。
“等等!”
“我作證!”
眾人看過去,只見一道桃紅色的倩影站在最前面。
繡桃臉色蒼白地站在那,彷彿這兩句話耗盡了她所有的氣血。
“大人,民女作證!劉勇欺辱趙家兄妹多年!他該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