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天他又來牆角蹲著,那位私塾先生大概以為他真想學認字,每次下課發現小乞丐,都會趴在窗臺上往外伸出胳膊,問一聲:“你想學認字嗎?”
先生很年輕,看起來不過二十來歲,蒼亦初站在他旁邊,能看出這位先生也不是什麼富貴人家。
讀書人向來窮苦。
小詩殃跑了幾次就不跑了,紅著臉問:“我給你一個饅頭,能認識幾個字?”
他知道自己聰明,光是用聽的,就能背下來他近日教的所有文章,但是他不認識字。
而且等他長大一點,就可以去城裡給人打工,幹些體力活。
但是他至少要學會辨認[賣身契]三個字,不能在上面按手印。
聽說,在賣身契上按了手印的人,會被賣到妖怪桌上,被妖怪吃掉。
“你叫什麼名字?”
私塾先生問。
“我沒有名字,他們都叫我‘小瘋子’‘喂’‘誒’‘那誰’,還有‘臭要飯的’‘那小孩’‘嘖嘖嘖’……”
一堆帶著語氣的擬聲詞。
私塾先生接受了他一個饅頭的交易,雖然小詩殃全身上下沒一塊幹淨的,但那隻白麵饅頭,用四方紙包裹著,沒有一點灰塵。
小詩殃給先生講了自己的擔憂,於是最先學會的三個字,就是——“賣身契”。
第二天,先生還是提議:“我給你取個名字吧?這樣你就不用叫‘喂’了。”
詩殃蹲在地上,用樹枝颳著面前的泥土,端端正正照著私塾先生的筆畫,寫了‘賣身契’三個字,又用腳踢掉。
“我聽老頭說,取名的話要取賤名才好。”他雖然沒有直面回答,但能聽出多少帶著點希冀。
私塾先生笑了笑,抬頭望向遠處的山。
蒼亦初負手而立,不自覺琢磨“詩殃”算是什麼賤名?
“我覺得有一個名字很適合你。”
“什麼?”
私塾先生接過詩殃手中的小木棍,彎腰在地上寫了三個字。
一字一念:
“蒼”
“亦”
“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