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馨的想法是完全正確的。
連林博文也不可能想到,異情局的局長會親自孤身一人來抓他。
面對謝馨,林博文只能束手就擒。
不過他還是想掙紮一下,“謝局長,你想幹什麼,我是守法公民,你不能隨便抓我!”
他的手摸到褲子口袋裡的手機,趕緊拿出來給官昭華打求救電話。
只要電話撥通,哪怕他來不及說一個字,想必官昭華也能察覺到他出事了。
但是當他用臉解開手機鎖屏時,卻驚愕地發現手機像是突然宕機一樣,怎麼按都沒反應。
他的手逐漸顫抖,睜大眼睛瞪著謝馨。
謝馨笑了笑,抬起手攤開手掌,他的手機便像長了翅膀似的飛到她的掌心。
異能者的異能往往越往後練越厲害,她的也不例外。作為“科學家”,她的前兩個技能效用都一般般,但三級以後,她就能實現控物,這一點無論是在工作還是生活裡都幫到她很多。
“特殊情況特殊處理。”
守規矩是一回事,刻板不變通又是另一回事。管它黑貓白貓,能抓到老鼠就是好貓。既然已經確定林博文跟官昭華是虛假婚姻,此時不動手難道等官昭華反應過來再動手嗎?
抓了人接下來就是審問。
林博文到底不是犯人,謝馨和陳黎也只能盡量威逼利誘讓他說實話,好在林博文也不是什麼硬骨頭,沒多久就把知道的吐了一幹二淨。
當然,另一方面原因是林博文知道的真不多。
雖然他跟官昭華的合作已經持續了十年,但官昭華從來不讓他接觸核心的東西,甚至都很少跟他說話,只是一味地培養他的異能,讓他升到最高等級並且即將圓滿。
“我的異能練到最後可以給人換魂。”
這個異能挺逆天的,同樣限制也不少——首先被換魂的兩人需都是異能者,其次還得是同一個異能,最後性別得相同。
他還沒實操過,這只是他目前自己能感受到的限制,也許真的換魂時還會有其他的麻煩。
“別墅裡時不時會有沒見過的人出入,不過我白天都在上班不在家,只有幾次晚上看到了。”
“對了,我有次不小心聽到那些人當中有個能用異能突破空間限制傳送。”
交代完,林博文哀求著說道:“求你們了,就當什麼都沒發生吧,我的女朋友還在官昭華的手裡,如果官昭華知道了,不會放過她的。”
反正他是午休時間被綁過來的,現在還能趕回去上班。
放回去是不大可能的,就沖著官昭華養了他十年就能看出林博文對她的重要性。
從臨時改為審訊室的房間出來,謝馨問陳黎有什麼意見。
略作思索後,陳黎說:“廖副局最近忙嗎?”
廖永康是“美容師”,他的最高階異能可以改變外貌和身形,比易容還靠譜。不參與作戰的話,異能消耗不會特別大,維持三天都不成問題。
白天照舊讓林博文上班,到了晚上就讓廖永康代替他去別墅。已知官昭華對林博文並不熟悉,接觸得少,那讓廖永康去當個吉祥物也沒有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