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到候府,我終於見到了我的那個侯爺爹爹,他旁邊還站著一個張揚的美豔婦人,他們倆人鄙夷的打量了我一眼,滿臉嫌棄。
我低下頭,不安的扯著衣角,做出一副可憐狀,可他們並不買我的賬。
我在候府裡過著比下等奴才還要糟糕的生活,睡馬棚吃泔水,每天都有幹不完的活兒,甚至還會遭到別人惡意的羞辱。
沒事,我可以忍耐。
只是我的身體卻越來越糟糕,每每夜裡,心髒處傳來的疼痛讓我只能睜著眼睛到天亮。
我不想死。
我攢了幾個月的工錢,數了數,一共十文,我不知道這點錢能不能請到大夫,但我決定去試一試,可老天不給我這個機會。
我被他們羞辱打罵,懷裡的錢不小心掉到地上,他們搶了去,我唯一的希望也破滅了。
我恨這裡的一切。
……
後來,有一天晚上,我被山匪給擄走了。
他們以為我是少爺,可我只是一個卑賤的僕人而已。
來到山上第一天,我就被他們的二當家的盯上了,他色眯眯的打量我,像是找到了一個好玩的物件。
我被他帶去房間,他長的粉白玉面,可卻像一頭野獸一樣粗魯,在反抗中,我用花盆把他砸暈,然後再將他分屍,我很享受這個過程。
等被人發現的時候,他們的二當家早已涼透。
我知道這一次我在劫難逃,可即使是這樣,我也不想經歷那種惡心的事。
不過,他們放過了我,他們還想拿我換錢,所以不會輕易殺掉我。
我走過他們大當家身邊時,看出了他和二當家有一樣的想法,不過看到二當家的慘樣,他絕對不敢再動我。
我被關在一間破敗的房子裡,每日以老鼠為食,就這麼過了許多天。
直到有一天晚上,這裡面多了一位胖姑娘,我並不把她放在眼裡,可她卻主動給我糕點,這是我第一次吃如此稀罕的玩意兒,很甜很甜。
比老鼠血還要好吃。
在她眼裡,我看到了深深的憐憫,於是我又裝起了可憐,她信了,好傻的姑娘。
令我想不到她居然帶我逃出了這裡,這個姑娘……有些膽魄。
逃到京城,她帶我去看郎中,給我抓了兩副藥,整個過程我都有些發懵,她……為何要如此對我?我們只是萍水相逢的陌生人而已。
讓我更沒想到的是她竟然會帶我走,離開候府的時候我什麼都沒帶,只是把她丟在馬棚裡的手帕撿了起來。
我讓我當她的弟弟,我乖巧的叫她“姐姐。”
在永延王府,我再也不用像卑賤的螻蟻一樣生活,她待我很好,給了我一個新名字,還送我去讀書,而我也裝的十分乖巧聽話,唯恐有一天她會拋下我。
在她眼裡,我永遠都是一個善良聽話的弟弟,永遠都是。
她給我買了一盒糖,說吃藥苦的時候就吃一顆,我把糖隨時帶在身邊,因為這是她給我買的。
動我糖的人,我挖掉了他的兩隻眼,可是他的眼睛怎麼抵得過我的兩顆糖?真是便宜他了。
千萬不能讓姐姐發現我做了壞事。
我好像越來越喜歡姐姐了,再大一點的時候,我每次看她,心裡總會浮現一絲異樣的感覺,這讓我很是慌張。
在她替我針灸的時候,不小心在我腹上落下一個吻,那一刻一股暖流侵蝕著我的四肢白骸,我甚至都忘了呼吸。
我把她的吻紋在身上,貪戀她的溫度,就像一個變態的覬覦者。
我拿出手帕,做起了我一直厭惡的事,我縮在被子裡面,身子顫抖,嘴裡溢位悶哼,一陣陣快感襲來,只不過一會兒,床單便濕了一塊。
我大口喘息,忽然有些氣餒,於是我又再來了一次,這次時間久了些。
我想讓姐姐變成我的所有物,所有人看不得碰不得,她只能屬於我一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