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喲,那可巧了。”
許雲溯突然笑道:“我與郡主一般大。”
“你也十八?”明馨露出驚歎之色。
許雲溯:“......”
“哪有......我是說我與明馨郡主你一般大。
我十九歲,但具體日期不知道。
我小姨說,景佑十二年,臘月廿五,我們那邊第一次下雪,我在門外被發現。”
“你與我說這些做甚?”
明馨態度有些生冷,對著突然闖進自己車架的男人十分反感。
畢竟自己這架車攆,還從未有過男人坐進來。
許雲溯一拍腦殼:“說多了。
最近忙的事情比較多,腦子比較混亂,望郡主見諒。”
“說你的正事。”
“我想知道平陽郡主有沒有跟你說過關於她夫婿翟承志的事情?”
翟承志書信是兩個月之前就送到了武安縣。
這麼長的時間,作為訂婚之妻的平陽郡主,不可能沒發現夫婿的異常。
平陽也是一位郡主,許雲溯覺得她可能會和明馨談起這件事。
果然,明馨郡主蹙起精緻的眉毛。
“我與平陽的關係並不親切。
但經你剛才的提醒,我確實想起一件事。
平陽曾經與我說,翟承志的衣服經常丟失,有時是鞋子,有時是襯衣。
甚至連頭上的發冠都會丟失。”
“丟失東西......”
翟承志沒有和平陽郡主提起過有人威脅他退婚之事。
確實,別人威脅他,要他和郡主退婚。
這件事不能說,免得引起郡主的猜忌。
畢竟當時追求翟承志的還有其他郡主。
他若是說有人威脅他退婚,就會導致平陽猜忌為退婚而編造的謊言。
所以說除了被威脅退婚這件大事之外,那麼就是他頻繁丟失衣物這件事了。
“當時平陽與我說起這件事,我還嬉笑他來著。
畢竟這是在京城裡,沒有小偷會為了偷幾件衣物鋌而走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