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記:告別有些時候是一種無奈的選擇,甚至傷心而悲痛,人總得從過往裡走出來,完成一次質的飛躍。
高紅英透過一段時折騰,認識了不少的人,她的記憶也是怪好的,屬於情商比較高的一類。
她嘴張就是工作,嘴一閉就是休息,她喜歡這種工作,也喜歡天天同人打交道,這樣她不寂寞,累了晚上好睡覺,有些時間白天睡,晚上工作。
也有些人看別人搞到錢,日子過得服舒坦,心裡就嫉妒別人,要是她自己來做這事做不了,她就說別人的壞話。
高紅英是憑自己能力,也不是偷人的,搶人的,是合法的,有什麼可說的呢。
人家要說,不僅說現在,還說你過去怎樣怎樣,添油加醋,添枝加葉,後來說出來就不是事了,她就是用身體換錢。
說得更露的“買肉。”想一想,都是四十好幾的人了,每天走街串巷,有多少精力去做個事。
別人要說,你能怎麼辦,一個個堵,你有多少雙手。
她做的還在以前做過的生意,她是做的品牌酒,憑著她情商同人打交通,從一個一個人,到一個一個的單位去推銷,在推銷的過程中她認識了不少人,她最能拿捏五十右左的男人。
這些男人在單位有權的都在這個層次的人,而且又是工作急將結束,心境與四十多歲的男人不同,一般事放得開些,容易靠近,加上高紅英膽大心細能說會道,喝酒是她的長項,這樣她可將這些老傢伙,一些有權的老男人集在一起喝喝吃吃,有時還請他們跳跳舞之類,甚至還組織他們出去觀光旅遊。這樣同他們建立了感情,發展到後來她不僅是一個買酒的那麼簡單,生意真做得很好,她也能周旋在這樣一群人之中,差一點還收穫了愛情。
原本馬強的死給高紅英心裡紮上了一根刺,痛,撥都撥不出來。
馬強兩腳一伸走了,遠永的享福去了。
在高紅英心裡一直就是想著高官厚祿,念念不忘那塊肥肉,這事兒在她心裡突然消失得無影無蹤,太突然了,在她心裡還沒有緩過神來。
當初她還認為這不是真的,她一直將馬強奉為是她心中的神,一直在追尋,當一切都被破滅時,眼前成了一片廢墟,好在她提前做了些準備,她為了極力展現自己的能力,做起了賣酒的生意,最起碼在經濟上她是獨立的,在生活方面,她是自由的。
可就是越刻意的去畫就是越劃畫不圓,她心裡極度失落。雖然如此,她好強好勝的心裡沒有消耗怠盡,她不能沉浸在這之中,才有上述近似狂瘋的舉動。
也可說是破罐破摔,毫無羞恥可言。她不怕別人在背後指指點點,甚至老男人的家屬當著罵她,她也不回人家一句。
她想有這個必要去回人家嗎?自己的男人管不住還來罵別人,比自己還可憐的女人,有必要同她計較嗎?
是她想得開嗎?是她豁達嗎?當然不是,她那有這樣的胸襟呢?
她可說主要是為了生存,她沒有了依靠,她必需自練翅膀。
時間長,生意做出來,說她閒話的人多子起來,後又轉到她兒子耳躲裡。
兒子聽了反應很是強烈:“不要你做,你偏要做,這下好了,外面人是怎樣說你,你知道不?!”
“知道呀,這有什麼?走自己的路,讓別人去說吧。”高紅英很坦然回答兒子。
“媽,你不覺得什麼,我的面子往那閣!”潘正東氣鼓鼓的說。
“在有人說,你就說,她不是我媽,只是她養過我的小,勸媽好幾回,也不是沒有她一口飯吃,她硬性去做,煩都煩死了。”
“你這麼一說,別人定會相信。”
“他們憑什麼相信?”
“那有兒子這麼說自己老孃的。”
“你要這麼做,你感覺不錯,你就做吧。我也不要你的錢,你沒錢可向我要。”
潘正東說完回房間去了。
高紅英沒有生氣,說明兒子不贊成,也不反對,這就行了。
兒子沒有從事過商業活動,他一點也不清楚,商業運作。
人的財富,是靠人積累的,吃不窮,用不窮,算計不到一生的窮。
高紅英生活有了著落,她的一塊心病又要犯了。
兒子三十好幾了,還沒有個物件,當孃的急呀,真的急,兒子結了婚,她就自己在這附近弄一個小屋,有男人和得來的就在一起過日子。
唉,兒子這事怎麼辦呢?方紅突然辭職,到今也沒下落。方紅這事,很有可能沒有希望了。
也聽人家說,方紅是移容的,就是紅莠,如果說兒子還想著她;如果說紅莠能聯絡上,她不再反對,而且同意她們在一起生活。
都是馬強造的孽,你的事都影響到兒子頭上。如果早知是這樣一個結束,就是解手也得隔你三畝田。
恨你,不如恨自己,好多事都是自己穿蓑衣打火,惹火上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