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紅並非是秋菊打官司,她直接走司法程式。
她很清楚到縣,到市都是白跑,要跑也得到省一級。
她也清楚,就是走司法,也未必得通,要是萬一走不通,她的原本還在胖小姨子那裡。
她在信中寫道:“媽,我這樣稱呼你,也許是最後一次了,我這次是將自己置之度外。
你放心,我會以最大的限度來保護自己,面子對我來說不再重要,這樣死要面子活受罪,我受不了。
包裹千萬別開啟,這是我這幾年收集馬強的證據。
請您將放到一個最安全的地方,等煒煒回來,她如果有能力,就幫我完成這件事情。我想她有王志豪相助,是一定做得到的。
媽,向叔問聲好。
您也要保重。
將信看完,不要給任何人看,包括潘叔。
看完燒掉。
媽,如果運氣好,這順利,我還做你的女兒。
到那時,我恢復紅莠的身面對世人。
還有,我舅舅不怎樣,算了。
此致,敬禮!
胖小姨看了這麼短的信,看了半個多小時。
當她聽到有人敲門,才醒過來,將信燒了。又將包裹藏好,才去開門。
“你怎麼回事,這麼久才開門。”潘啟海說。
“沒做什麼,只是迷了一小會。”
“出大事了。”
“怎麼啦,一驚一乍的。”
“這回真不是。”
“快說出了什麼大事。”
“方紅辭職了。”
“怎麼好的辭職。”
“是市晚間新聞播出來的。”
“是什麼原因。”
“新聞沒有說。”
胖小姨子,現將那一封信與潘啟海說的話結合起來,她明白。
這次孩子就是要背水一戰,她想如何幫一把忙呢?她現像是大古牛掉井裡,有勁使不上。
“你怎樣看待這個問題。”
“我對這有什麼看法,她工作不工作,職都辭了,還有什麼說的。你說傻不傻,好好的工作不幹了,有多少人想這個職位。”
“你就這麼看方紅的。”
“不這麼看還能怎樣看。”
“我看問題不是你想的那麼簡單。”
“她是不是......”
“你繼續說下去。”
“她不是被人害了吧。”